各市级组织、省直各支部:
评选表彰“‘中国梦•民建情’江淮实践者”,是民建安徽省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2016年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优秀会员典型,发挥先进典型激励引导作用,使广大会员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见贤思齐,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了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表彰办法
(一)每个市级组织、省直各支部各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中国梦•民建情’江淮实践者”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附不超过2000字事迹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委会宣传部,由宣传部汇总并初审后,报民建省委主委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正式“‘中国梦•民建情’江淮实践者”候选人名单。
(二)6月中旬在民建安徽省委网站开通网络投票平台,展示候选人事迹,发动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投票。
(三)6月下旬,民建省委宣传部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研究确定全省5名“‘中国梦•民建情’江淮实践者”。
(四)在2016年召开的民建安徽省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对评选出的“‘中国梦•民建情’江淮实践者”进行表彰。
二、候选人报送条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可报送)
(一)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建设美好安徽社会实践中贡献突出。经营的企业或自身工作领域有显著成绩或较大社会影响。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工作业绩突出,赢得广泛赞誉。
(三)弘扬爱国民主优良传统,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会务工作中勇挑重担。
(四)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民建会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级组织和省直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推荐工作。
(二)推荐重点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会员。
(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要认真听取有关中共党组织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意见。
(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
联 系 人:秦克明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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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省委(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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