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委、地方城市支部、省直工委各支部: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安徽统一战线”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基层组织宣传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在向省委统战部网站投稿时,遵照执行;有网站的(拟建网站的)民建各市委、地方城市支部、省直工委各支部有见网站管理上,参照执行。
民建安徽省委(章)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