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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政治协商的制度优势

2015-05-08 14:47:13 来源:摘自《人民政协报》2015年5月6日 李修松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加快,人民政协在推进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重要。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个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下进行的,是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与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所进行的政治协商。政协是包括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协商专门机构,其协商的广泛性、多样性和有效性是政协协商民主的突出特色。

  政协是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不是协商的一方,而是中共党委、政府与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通过政协这个协商的专门机构组织,并通过政协这个协商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所进行的协商。协商议题可以由党委及政府提出,也可以由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社会各个界别及政协委员提出,由政协具体组织并通过政协渠道进行。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将在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协长期以来开展政治协商所取得的经验,是推进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所形成的一整套制度也将在广泛多层协商的制度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作者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民建安徽省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