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
建筑工程日渐增多,且多个行业交叉施工的工程也越来越多。各施工企业对于本企业的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的时候,都有一个系统的方案,但是对于交叉工程出现的作业半径重叠区的安全管理则相对缺失。对建筑业进行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缺少专业安全人员,从业人员在工程的安全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
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对建筑工程的监管提前介入。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和社会影响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各建筑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专业平台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加强安全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目前,各施工企业都是通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①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制度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熟悉安全管理常识有了明显作用。但有些地方还需要完善。
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企业以及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往往都要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注册建造师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必须要获得安全B证才能上岗。按照目前的“三类人员”管理制度,每个人B、C证只能取得一个。这样一来,相当一批工程技术人员为了能够履行建造师职责,都放弃了安全C证,转向了B证。从而造成了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工程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的现象。按照现有的工程管理制度,各个工程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即C类人员。现在许多专职安全员在工程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够很好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也不全面,出现了安全事故不知道如何解决。改变这种现象,可以让一人同时持有B证和C证,但一个工程只能以一个身份出现,并通过信息平台,锁定证件,避免一证多挂。
我国自2004年开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属性辨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等岗位上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各施工企业和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应优先选用一批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同志充实到安全管理的队伍中去,从而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三、消除建筑业安全监管盲区
目前各市区的在建工程基本上能够接受安全监管,但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却是相应的盲区。随着农民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自建房不断增多。农民在自建房的时候往往不会找有资质的施工队伍,通常是乡亲朋友互相帮忙。这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匮乏,安全防护设备不完备。这些无疑给农村自建工程增加了安全隐患。
为此,乡村一级政府和建筑业主管部门平时要注重向农民普及建筑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可以设立全国统一的、通俗易记的安全举报电话,并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对于乱搭乱建、私自偷建的工程进行举报。从而消除乡镇一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盲区。
①“三类人员”:A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C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