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造福亿万农民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初步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保障了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最近,民建市委调研组对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存在的问题
1、农村市场整体消费层次低,农家店营业额较小。按规范(标准)建设和改造的农家店营业后,销售额大幅上升,调查显示,日销售额平均增长20%以上,高的增长1倍多。但由于乡镇购买力弱,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较多,留守的老人和儿童的消费能力和愿望不足,从而形成年关营业猛增,而全年整体营业额普遍较小的状况。
2、资金短缺,财政扶持资金到位滞后,影响农家店发展的积极性。按照国家规定,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以合肥市为例,该市按每个配送中心5万元,乡镇“农家店”1万元,村“农家店”5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肥东县对完成任务的乡镇开展评比表彰并给予2000元-8000元的奖励;肥西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长丰县政府明确规定对在该县发展的农家店,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农家店2000元的补助以及对农家店门头改造免收市容管理费等。但是,农家店验收合格的项目到第二年上半年才能领取到补贴,影响了流通企业进一步发展农家店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农家店的健康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
3、发展农家店的宏观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虽然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的政策与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在执照变更、证照办理和缴纳税费以及行政执法等方面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进展。如一些改造后的消费品农家店面积扩大了,销售额增加了,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不得新增税费”,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4、农家店发展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消费品与农资农家店的发展不平衡,消费品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建设尤为落后。从合肥市的数据来看,三年来该市共建成农资农家店305个,消费品店194个。2007年6月底前徽商集团红府连锁超市和合肥俊丰副食品公司乡村华联超市在肥东县建设日用消费品农家店18个,只完成计划的30%。二是农家店地域布局结构不平衡,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乡级店多、村级店少;小得多、有一定规模的少;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多、经济落后的地方少;交通便捷的地方多、交通不畅的地方少。
5、农家店监管难度大。三年来,全省累计建设29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17000个连锁乡村农家店,遍布于全市的乡、镇、村,“农家店”点多面广,路途遥远,发展中的农家店监管难度很大。
二、几点建议
1、继续营造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确保“农家店”成活率。商务主管部门同当地财政、发改、税务、工商、金融、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邮政、烟草、供销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农家店的健康发展做好服务。如税务部门可以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税收给予适当优惠,给其一定的自我发展、收回投资的空间。工商管理部门对承办企业开办的连锁农家店,在登记办照或换照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实行限时办结。烟草部门可对符合条件的农家店优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坚持质数并举。引导承办企业合理布局农家店,严把网点规划关,做到适度超前,合理布局。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发展方向,做到“四个重点、一个优先”,即:农家店建设在区域布局上,重点向尚未建立农家店的乡、镇、村区域发展;在连锁类型上,重点发展消费品农家店;在连锁形式上,重点推进企业发展直营连锁店;在乡村两级农家店建设上,重点是发展村级店;配合全市新农村建设,支持承办企业优先在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加强布点。注重发展直营店,并把基础条件较好的加盟店经过改造逐步升级为直营店。在支持承办企业优先在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加强布点的同时,注重面上推开,防止示范乡镇、村与普通乡镇、村差距过大。
3、提高配送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农家店已经覆盖的地区,工作重点应放在提高商品配送率和POS机等信息化设施建设上,不断巩固和提高网络建设水平。对一些存在配送难问题的试点企业,商务部门应做好协调,使之与具有较强配送功能的企业实现强强联手,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搞好“农家店”物资和商品的配送。鼓励一些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农村流通,为农村流通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服务于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集中配送。
4、发挥网络作用,做到“多元主体 一网多用”。 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引导鼓励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如销售图书、电话卡,代办邮政和公用电话业务,提供话费充值服务,经营烟草零售、非处方药和文化娱乐用品、收购当地农产品进城销售等,促进农村连锁网络的“一网多用”,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建设,增强连锁网络的经营效益和服务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和相关部门都积极将连锁网络向农村延伸,参与农村市场建设。
5、鼓励农资农家店经营性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鼓励与引导农资农家店在为农民提供购买优良农业生产资料、宣传农技知识、开展农技服务的同时,开展农产品收购或农资与农产品兑换业务。据统计,我市农资农家店对稻子、小麦、油菜籽、黄豆、芝麻、棉花等农产品年收购量约在200万吨左右。农家店经营结构性调整,拉动了农产品的流通和农民增收。
6、加强对“万村千乡”农家店验收的管理。规范农家店经营,实行“五统一”经营模式,做到统一装修、统一供货、统一促销、统一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严厉打击假冒农家店之名坑害农村消费者同时又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加强对农家店的跟踪管理,不定期检查其经营质量及存活率。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建设不规范等情况,及时反馈承办企业进行整改。建立农家店退出机制,对于投入不积极、要求整改不理会以及疏于经营管理的农家店,要坚决予以“摘牌淘汰”;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家店坚决不予挂牌;要通过规范化监督管理,确保农家店建设一个,成功一个,真正让农家店“建得起、站得住、能发展”,让每一个农家店真正成为农民放心消费的便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