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宜禁“拼客”

点击量:5515 发布时间:2009-04-13 08:48:52

 

日前,合肥市出租车的运管部门,再次重申,禁止出租车“拼客”“拒载”“宰客”等现象,一旦发现将从严查处。但从合肥市内目前的交通状况来看,对出租车“禁止拼客”,不仅对个人不利,对国家也不利,同样,也不符合目前合肥出租行业的现实状况。长途出租和火车站的出租车“拼客”已司空见惯,司机和乘客都能接受,因此,对管理部门,亟待出台的并非是“禁止拼客”,而是如何出台政策,规范拼客,这样才利国利民。

  合肥市“打的难”,已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在多方面调研后,目前合肥市又增加了600多台出租车,现已达到7000多辆,对打的难的状况有所缓解,但仅靠增加车辆的办法,仍难解决打的难的问题,况且增加车辆还会受到道路等多方面条件限制,车辆增加太多,又会产生堵车严重等新的矛盾。

  因此,充分挖掘现有出租车的运载潜力,是一条切实可行的好办法。在合肥市的许多出租车停靠站点,特别是一些老城区的站点,高峰时,常出现一辆出租车进来,一群人蜂涌而上抢出租,而其中不少就是同一方向,有的竟同一地点,但由于不准拼客,许多情况是一至两人打一部的,出租车半空载现象十分普遍,这在平常时间,问题并不大,但在高峰时段,运力浪费现象就十分引人关注。

  国外缓解打的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禁止高峰时期出租车“半空载”,如新加坡,对出租车,高峰时期进出闹市区,必须实行满载,如不满载则罚巨款,充分发挥了出租车的运力,有效地缓解了高峰出租车打的难的状况。

  在我国,由于人们的生活习惯不同,在许多情况下,乘客不愿“拼的”,宁可争抢一部车,等下一部车,也不愿与他人同打一部的。加上我国许多地方还明文规定禁止“拼的”,更助长了人们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如果有合理的政策,加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谐社会  助人为乐等精神的大力提倡和宣传,笔者认为,我国城市“拼的”是可行的,也是缓解“打的难”的一条有效途径,对节能减排,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等资源,均有明显的效益,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解决“拼的”问题,首先要出台一项合理可行的政策,可在现行长途“拼的”,火车站“拼的”的基础上,首先使其“合法化”、“公开化”,然后再进行规范化。

  目前,在合肥市火车站,下火车的乘客,常常遇到出租车司机主动地在“拼客”,一般“拼客”享受百分之二十的价格优惠。在合肥长途汽车站,也常出现跑南京、淮南的出租车司机在“拼客”,一般也是优惠百分之四十左右,出租车司机可增加收入,基本上乘客也能接受。这种自发式的“拼客”,也出现多年,实践证明“拼客”是可行的。

   在这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国家可出台“拼的”的收费等政策。如:出租车只载一名(含一批下同)乘客时,乘客按表百分之百付款,出租车载两名乘客时,乘客打表按80%付款,载三名乘客时,乘客按60%付款,载四名乘客时,即满载时,乘客按50%付款。同时,在平常时段,对司机“拼客”时间,要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为多“拼客”而故意托延时间,反之,在高峰等候出租车的人多时,愿意“拼客”的乘客可优先,一些不愿“拼客”的乘客,必需等“拼客”上完后才可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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