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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改革开放伟大新时代--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委员会

生逢改革开放伟大新时代

作者:张亚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022 发布时间:2018-11-01 00:16:34

四十年前,石破天惊。四十年里,翻天覆地。四十年时,势不可挡。2018年,迎来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迎来了我从事律师职业19周年。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我成长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我的生活见证了改革开放的壮阔进程,我的职业映射出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我与改革开放同成长、共奋进,这是我最自豪的事情。

万象更新 踏上新征程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由此翻开了历史新篇章。1979年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之后并及时重建夭折了20余年的中国律师制度。1980年8月,《律师暂行条例》颁布,1982年1月实施,至此中国律师制度正式确立运行。律师被定义为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按照行政区划设立法律顾问处。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解答了困扰在人们心中的疑惑,并再次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航船驶向正确的方向。次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不再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行政级别的属性来界定律师及律所的性质。律师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至此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出现了。

此时的我,是一名有点叛逆的学生,求学之路,也伴随着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的落地,许多新鲜事物对我来说都是巨大的诱惑。有一天,我听到广播里播放着《水手》,我的耳边循环着那句“至少我们还有梦”。我开始懵懵懂懂的意识到改革开放了,很多事情和以往不一样了,我开始努力学习追逐梦想。大学志愿我填报了法律专业,从此与法律结缘。

春风化雨 砥砺奋进

2001年,中国加入WTO,顺应世界全球化与市场化,对外开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同年3月,司法部《关于中国加入WTO后加快律师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律师业进一步扩大开放。

而我在大学毕业后,毅然投身律师职业。现实总是很残酷的,熬过了艰难的实习期,迎来了自己独立执业。然而知易行难,我曾一度灰心想到退缩。但我又很幸运,改革开放让我搭上了律师业快速前进的巨轮。我开始开拓业务,忘我工作,夜以继日。我受益于改革的春风,工作渐渐有了起色。

全面深化改革 我们永远在路上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航标;2016年6月,《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持续深化改革律师制度,明确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印发,提出律师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此时的我,已是一位执业19年的律师,人生也进入了不惑之年。回想执业初期,我经历了立案难、执行难、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诉讼地位不平等等一系列问题。改革开放四十年间,每一个保障律师执业的规范性文件都在一点一滴的改变着这些。而在执业过程中,我也深深的感受到了改革的力量,感受到了执业环境的优化。改革开放四十年间,律师体制、律师定位发生了变迁,遇到纠纷,人们不再使用暴力、恶意上访等非正常手段解决,追崇法律、尊重法律、相信法律,维权之路走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已是必然,如今的律师服务已经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四十而不惑,不惑而心定,心定而行笃。与改革开放相伴成长的我,与改革开放一起奋勇前行。未来,我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继续发挥着一名律师的光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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