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建言法院制作“离婚证明书”受省高院重视

——成果已转化,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

作者:陈蕾蕾 责任编辑:潘万培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10371 发布时间:2018-06-01 09:36:18

2018年5月31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魏强法官、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李永法官等一行来到省政协委员、民建淮南市委副主委李广学工作的安徽理工大学,召开了政协提案现场答复会,对李广学副主委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107号提案《建议我省法院制作离婚证明书的提案》进行现场答复。

安徽理工大学统战部部长高仲姣致谢欢迎。安徽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王大贤、民建市委副主委李广学,民建田家庵矿业支部主委陈蕾蕾参加现场答复会。

陈蕾蕾作为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律师,撰写了《建议我省法院制作离婚证明书》的初稿。她的初稿言简意赅,一语中的。考虑在离婚诉讼的民事判决后,因无离婚证明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为了既方便行事又更好地保护离婚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最大限度地防止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她建议全省法院制作规范的离婚证明,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

这原是一篇社情民意,由李广学副主委作为提案带到省政协大会,受到省高院的重视。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魏强法官表示,收到提案后,已对全省各地市发出明传,要求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开展制作离婚证明的情况进行梳理上报高院。他还介绍了省内辖区各法院开展制作离婚证明书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下步打算,表示要作好以下三点工作: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高离婚证明书的制作效率。2、规范离婚证明书格式,保护当事人隐私。3、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全部落实省高院与省民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已生效的改变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时送达民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制作离婚证明书的同时,及时将生效的离婚文书报送同级民政府部门。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表示感谢来自民建的省政协委员李广学及律师陈蕾蕾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法院将以推行证明书为契机,继续在民事案件中探索便民措施,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并希望民建会员能继续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法院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李广学副主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政协提案的重视表示赞许,对提案的答复表示满意。(陈蕾蕾)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