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群体优势,激发广大委员履行职能、干事创业、服务社会的热情,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根据歙县政协《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经2009年元月4日县政协第十二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名优秀政协委员予以表彰。民建歙县总支陶江徽、潘建平两委员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