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办好 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效益

点击量:5178 发布时间:2009-01-20 09:48:53

 

一、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数为1626.6万人。不安全的饮水主要是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严重缺水和其他水质等问题。长期饮用不安全水,会诱发各种疾病,严重的会导致丧失劳动能力。2005年,国家已安排解决了4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总投资61.4亿元,用5年时间,到2011年,解决全省剩余的1579.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工程实施两年来,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共投资22.7亿元,建设供水工程3000处,惠及582.47万农村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深受老百姓欢迎,被农民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除山区外,主要采取的措施是深井工程和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工程进度和效益的发挥。

首先是工程建设项目相对滞后。其主要原因,一是投资计划滞后。由于投资计划因程序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启动较迟;二是工程项目前期准备滞后。实施主体主动性不强,往往是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时,还没有完成准备工作,延误了工程的开工。

其次是重建轻管现象严重。有的工程建设时,就没有考虑管护问题;有的工程建设后,管护主体也没有落实;有的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产权、责任主体不明确,形成都管都不管的状况;还有的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缺少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办法管。

再次是农户用水积极性不高。调查发现,在水质较差和城郊地区农户用水积极性较高。在水源相对充足的地方,农户用水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农户认识不到饮水不安全的危害,加上农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落后,农村青壮劳力大都外出务工,家中留下的是老弱妇幼,受传统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不愿接受饮水付费。

第四是水价偏高,农民吃不起。首先是管理存在问题。水表不计量到户,水损较大,再加上加收排污费等,水价每吨在2元以上;其次是工程运转成本较高。据测算,每口井覆盖500户以上,基本能正常运转。而目前建成的深井规模较小,水价较高,农民用不起,乡镇财政无力补贴,深井基本没有发挥作用。据调查,深井安全饮水工程,实际运转率不足50%。

三、几点建议

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一定要从以人为本、保障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并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好事抓紧抓实抓好,真正使农民喝上安全水,喝得起安全水。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农村饮水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和专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饮用安全卫生水的重要性,宣传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知识和节水意识,切实转变农村群众用水观念,努力营造关心、重视、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建立有效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目前,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核心是体制问题,饮水工程的产权一定要明晰,管护责任一定要落实。否则,建的越多,浪费的越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把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及有效性,作为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作为资金拨付的必要条件,作为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对造成工程浪费和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要让农民用得起水。一是按照有偿供水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帮助管护主体建立并形成以水养水的机制;二是要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供水用电要按照农业用电价格收取;城市管网延伸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抄表到户,并免收污水处理费,税费实行免收或优惠。三是新建深井工程必须尽可能扩大规模,以降低运行成本。四是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对供水成本较高的可给予政策优惠或补助。建议省委省政府积极争取中央补贴,采取各级财政拿一点的办法,补贴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管理费用,让农民真正喝上放心水,真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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