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建全国“两会”声音

着力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访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

作者:​ 吴林红 汪国梁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845 发布时间:2018-03-05 08:40:19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必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代表、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说。

“近年来,我国生态红线划定和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生态红线划定的科学性还有待提升,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赵皖平代表说,国家规定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必须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而部分市县前些年在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区时,为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盲目扩大保护区范围,对划定区域论证不充分,导致目前生态保护红线内仍有部分村庄、居民、基本农田。同时,上一轮城乡建设规划是在没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之前编制的,部分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划入了生态红线内,以致于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产生冲突。此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生态空间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分级分类管理措施不够,未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未明确管理主体、管理模式和资金来源等。

对此,赵皖平代表建议,要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更好地保驾护航。首先要加强论证,科学确定生态空间,对划定不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等予以及时纠正,对与之冲突的城乡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调整;其次要制定政策,引导生态保护红线内居民逐步迁出,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基本农田,应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予以核减;再次要完善生态补偿、生态扶贫等政策措施,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与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尽快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条例》,激励群众参与保护红线区生态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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