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比材料的通知

皖民建发字〔2017〕 131 号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7504 发布时间:2017-12-06 10:38:08


民建各市委、地方城市支部、省直工委各支部:

     根据《民建安徽省委新闻宣传工作评比表彰办法》,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比即将开展,请于12月30日前将你们参评材料报送到民建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 秦克明 徐斌

电  话:0551-62603065 (传真)

电子邮箱:ahmjxcb@163.com

附件1:民建安徽省委新闻宣传工作评比表彰办法

附件2:民建     市委(地方城市支部、省直工委各支部)宣传稿件统计表

附件3:民建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作品推荐表

                                                                            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省委员会(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民建安徽省委新闻宣传工作评比表彰办法

一、参评对象
     民建各市委、地方城市支部、省直工委各支部

 二、参评稿件要求
    新闻宣传工作的稿件范围为在市级以上报刊(含市级及以上统战、政协刊物,民建中央及民建安徽省委会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媒体刊登或播出的有关宣传民建组织和会员的新闻、稿件。稿件必须与会的建设、会员事迹以及统一战线、多党合作、有直接关系。会员学术专著、专业论文、文学著作等不在评选之列。
 三、奖项设置
    先进单位分别为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个人、优秀作品若干。
  四、评比办法
     按在中央、省级、市级和不同类型媒体公开发表的稿件分别记分。
    (1)在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公开发表的新闻信息类稿件,每篇记3分;
    (2)在省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媒体,包括在《安徽民建》和安徽民建网站公开发表的新闻信息类稿件,每篇记6分;
    (3)在中央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表的新闻信息类稿件,包括被《民讯》、民建中央网站采用的新闻信息类,每篇计12分;
    (4)为鼓励写作积极性,会员其他作品(摄影、书画、散文、诗词等)被《安徽民建》和安徽民建网站、《安徽统战》和安徽统战网、《安徽政协》和安徽政协网采用的记6分;被《中国统一战线》和中央统战网、《人民政协报》和人民政协网等采用的,记12分;
    (5)同一稿件在不同媒体发表,可重复得分。被其他网站转载的文章则不另重复记分。
    (6)优秀作品的评选以稿件质量为依据,消息、通讯、照片、理论文章等体裁均可。参加优秀作品评选的稿件,必须是当年度由媒体公开发表;与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会的建设有直接关系。(会员学术专著、专业论文、文学著作等不在评选之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会内或社会引起一定反响。各市级组织推荐参评稿件最多不超过3篇,需提交作品原文报纸、刊物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真实性的纸质材料。

统计年度:自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为统计年度。
    请按照上述条件,各地请于每年12月30日前自行统计并列表(稿件名、发表时间、作者和发表刊物名),初步计分,由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省委会宣传部,省委会根据各地和个人得分情况决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评比及表彰
    由民建省委宣传部对各地报送统计资料进行登记、汇总,按照得分的多少,提出初步评比意见。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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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_1512528250_9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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