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强大国力、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8%,其中,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为460万户,个体经营户3800多万户。中小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税收和进出口方面的比重分别占到全国的60%、53%和68%左右。同时,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80%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在中小企业实现了再就业。而且,我国66%的发明专利、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可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一只强大力量,从实践来看,没有更具活力的中小企业,就不会产生有效率的大型企业,而且许多跨国企业也是从中小企业发展而来。我国中小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促进高效市场的形成、有效促进就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03年1月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是改革开放27年来,国务院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下发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也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务院文件。为了配合《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经济36条”的实施,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日益增强。我省也颁布并实施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这些法律的颁布都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我省中小企业和其他省份同样面临融资难度大、经营成本高、技术和人才短缺等问题。我省与经济强省相比,还存在中小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等问题。我省截至2006年底,全省中小工业企业已有13.5万户,实现增加值2192.04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7%。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已有5970户,实现增加值1024.9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的58.1%;实现利润总额143.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62.3%。全省中小企业上缴税金27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34%。全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员1500万人,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的70%。
安徽省近几年政府已经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喜人成绩。但与较强省份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1) 虽然我省促进中小企业条例规定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向民营经济开放,但是具体到哪个行业、准入的条件都不明确,到基层部门执行时不易操作,部门的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维护已有利益,使得行业准入政策得不到落实。
(2) 政府过多地支持具体企业、具体项目不但效率低下,而且有失公平。公共财政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面对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应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其提供社会化服务是公共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最主要的政策目标。
(3) 政府的服务水平不足。在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指导,为中小企业创业进行策划咨询和辅导培训等服务方面的中介企业不足,政府在扶持社会中介方面激励措施不够。
(4) 财政政策导致行政手段对市场功能的挤出效应。财政政策的实行是以市场调节为主,弥补市场不足,而不是代替市场。很有必要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建立一套完善的扶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体系。
(5) 税收政策存在中小企业税负偏重、优惠政策复杂等问题。由于税制不尽合理,致使规模较小企业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在经营中受到歧视。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核定应税所得率, 人为地增加了中小企业税负。由于税收政策复杂,在界定是否获得税收优惠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甚至腐败行为。
(6) 好的政策未能贯彻执行。少数地方或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认识缺乏高度,影响到政策的落实,省级机构制定了不少鼓励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好政策,但政策细化深化不够,很多优惠政策落实不理想,执行中许多条款未能兑现。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不明确、配套文件下发不及时,承诺的扶持资金不到位等,都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和企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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