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浅析

作者:省直 陈广文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40894 发布时间:2016-12-14 10:23:12


 “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2014年11月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特别提及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

民建全国截止2015年6月底,经济界会员人数占会员总数161717的78.9%;其中担任各种经济实体的高级管理人员占会员总数的20.8%。这块队伍的发展壮大,既有利于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也有利于民建组织自身建设的推动。因此,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发挥组织优势,运用参政党政治手段有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党和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自然责无旁贷。

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的特征

与欧美企业家相比,从历史时间、社会环境方面看,当代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成长过程既有与西方企业家早期的历史阶段相似性,还有自身的特殊性。不足之处有:

其一,当代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是以业主制企业家为主体的,远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统计,我国现有非公有制企业九成以上属于中小型企业,这就决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的性质。而其他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技术专家型企业家、职业管理型企业家和复合专家型企业家主要分布在大型合资企业、大中型的民营企业中。

其二,我国尚未形成职业化的“经理人”队伍。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属于自我创业的企业家、高管。在市场中还找不到充足的职业化经理人资源。因此,企业的发展只能依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身的摸索和学习,使得他们的孤独感增强,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成长。

其三,最根本的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企业家精神缺少认知。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初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初步学会了赚钱生财之道。但他们对企业家精神内涵还缺少足够的领悟与认知。当然,这需要在参政党组织的教育、引领下,经历一个漫长的实践、学习和反思的过程。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尤其是参政党联系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具有特殊的优势:

第一,中华民族是文化大邦,自我的学习与反思是儒家文化的主要传统之一,因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阶层有着较强的学习和吸收能力。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获取经营管理知识的最主要途径是亲身实践、总结与反思,同时对读书学习也较为重视。他们认为获取经营管理知识的有效途径按比例排列依次为亲身实践、总结与反思、与人交流、参加培训、读书刊和看影像资料等。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具有浓厚的人文精神传统。主要表现为:一是有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和英雄主义的气质。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传承了几千年来君子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传统,努力在商海中追求卓越,超越自我。二是有深厚的“和合”伦理精神。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身上,较集中地体现了重视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文化气质。他们注重各种人脉资源,主动搞好与政府、社会、员工、朋友、邻里的关系,从而为自己的事业寻求发展机遇。三是有自觉的社会责任精神。许多企业家致富不忘国家、乡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比如截止2015年11月底,民建“思源工程”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募集善款1.64亿元,面向全国扶贫公益支出1.35亿元,帮扶约100万人次。

二、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内涵

企业家精神的共性特征在于适应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家精神的个性特征是与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环境和社会制度相吻合的。

1.企业家精神的一般内涵

创新性。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只有在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才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家对利润的追求还在于只有利润这个经济指标才是企业家绩效的最重要的考核标准。对利润的追求又只能在创新中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创新活动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企业家的创新促进经济肌体的发育成长,带来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实现最大的利润。由此可见,创新性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内容。

社会责任性。企业是一个经济细胞,也是一个社会细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企业家作为企业的全权代表,其多重角色要求其价值观念、行为准则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保证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树立企业的文化形象。因此,企业家精神含有社会性的特色。如2011年开始至今,参政党联系企业家成员开展的“同心示范工程”扶贫工作,就是企业家精神社会性的典型表现。

2.企业家精神的特殊内涵

政治观。参政党引导成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因此,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精神必须表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要有坚定的信仰,保证企业运行中的中国特色。

奉献观。“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不是企业家追求的目标。企业家精神指导下的企业家以企业为家,不计较个人得失,以自己的献身精神带领广大员工前进。在我国传统文化的济世观念与当前贫富不均的情况下,参政党成员秉持奉献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局观。一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强调企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并重,在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社会积累财富。二是企业局部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并重,即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舍局部利益保国家利益。三是企业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并重,使二者有机统一。

企业家精神有着时代的烙印,包含了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包含了适应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要求,在二者结合的基础上才使其作用充分地发挥。

三、参政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意义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观、全局观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责任性而言,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如果遇到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和不作为,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靠旁门左道搞企业是不可能成功的,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做这种事心里也不踏实。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组成部分。“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企业家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其身边参政党成员与本企业全体员工仿效的标准,人际沟通与企业管理的过程,体现出了企业家的价值观及相应的行为准则。这个过程是参政党成员、企业员工以及周围群众仿效的过程。良好的效应就会辐射到整个参政党组织以及所联系的群众。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有效途径。参政党成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本阶层的代言人,他们的建议意见,将直接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在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创业创新与参政议政的能力相结合,意味着参政党需要不断完善参政议政体制,加强政治民主协商,切实维护成员的利益,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参政党服务社会的题中之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参政党各级组织围绕中心服务社会,推动和谐社会构建,需要不断提高这个群体的奉献观、全局观与社会责任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可以促使全社会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对于参政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途径

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打造借用各种平台、载体,大力开展素质培养。有计划地开展政治培训,使他们更加明确其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坚持诚信守法、坚守商业伦理、改善知识结构,培育企业家精神,激励他们以“富民强国为己任”,不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运用参政党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先进典型,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形象。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已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往往热衷于参与政治,趋利避害、自我保护等功利性目的是大多数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动力。他们希望通过参与政治,上层建筑能够关注和满足他们的利益和要求,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参政党要按照政策制度规定,安排其参与进入人大、政协等组织,让其由自己的奉献赢得一定的话语权,作为对其弘扬企业家精神行为的正向回馈。

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正确引导。参政党组织应高度重视、支持,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的成长,推进新一代企业家的培养,将培养新一代企业家作为未来前途和命运的“希望工程”。应注重加强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经济形势的培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进企业的创新发展。比如民建中央每年举办的非公论坛与风险投资论坛。要引导他们按照产业政策导向,开展二次创业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他们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转化,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更多自主品牌;引导他们广泛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走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道路。

弘扬企业家精神要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便利条件。现阶段,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要求的社会阶层。他们需要通过参政议政来提高个人社会地位和企业的知名度,为个人和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奠定基础。他们从保护和追求自身利益出发,关心党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和非公经济的政策以及该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实质上是关心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参政议政是参政党成员光荣的政治权利和严肃的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技术性较强的、高度理性化的政治行为。参政议政过程中,参政党内非公经济人士是民营经济领域的代言人,他们的建议意见,将直接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参政党各级组织疏通参政议政的渠道,培养参政议政能力,尊重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参与提案议案的调研撰写,甚至参加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措施的咨询、制定。

弘扬企业家精神要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时代期待非公经济人士讲创新、讲责任、讲全局、讲奉献,参政党就要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发展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的发展竞争平台。充分理解、及时引导他们遇到的焦点难题,帮助协调解决生产投资决策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肯定非公有制人士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搭建有效平台,为非公有制代表人士创业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如民建安徽省委开展的银企对接、律师与企业结对服务等。对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参政党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在贷款、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允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对一些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违纪行为,运用执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民主监督手段坚决遏制。通过这些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保驾护航,引导发挥正能量,弘扬企业家精神,提振信心,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无论是在理论上、实践上,对于参政党自身建设尤其是密切联系经济界的民建组织自身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政党各级组织应主动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新矛盾,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弘扬以创新性、社会责任性为主的企业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群众基础,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核心竞争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切身实际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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