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亲”、“清”理解与关系构建

作者:省直 周茂铭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45889 发布时间:2016-12-14 10:20:29


    内容摘要:政商关系是任何社会存在和发展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政商关系的内涵是什么?其中关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范性标准在哪里?习总书记的讲话表明执政党对于政商关系已经有清晰界定和要求,在现实条件下构建好新型政商关系,从上层建筑的视角对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国计民生包括社会各阶层的、各方面的关系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正是因为政商关系是永远无法绕开的话题,并在一定时期是政党清廉、政府高效、经济健康、民风纯正的重要条件和基础。执政党的党纪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和制约规范无不是“政商关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点,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厘清并建构政商关系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执政党警醒社会和明确方向的重要内容。


                        第一、破题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201634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两个字。同时又分为政和商的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对领

导干部而言所谓,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提炼和归纳,由此可见执政党对新型政商关系已经具有了明确内涵和要求,从主体相对性上分别对“政”和“商”两个主体,从关系上分“亲”和“清”为两要素进行规制:

   第一层:对于领导干部(政府),亲——坦诚接触、靠前服务、解决困难;清——关系清白,不贪、不谋私、不权钱交易。

   第二层:对于企业家(商人)亲——多交流、讲真话、支持发展;清——洁身自好、走正道、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第二、政商关系内涵和范围界定

   从政商关系内涵上讲,狭义的理解是政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广义的理解是政府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如果政商关系再扩大范围,应当包括政府官员与所有企业家的关系,所涉及到关系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家、国有制企业家、外商企业家、财团法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从事商业活动的公民个人等等,范围可以涵盖到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政治和经济在内所有活动的博弈过程。

   关于政商关系内涵和范围由于立场和论证的角度不同从现实到学术有种种的不同认识和理解。万通冯仑认为:政商关系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企业与我们所在的体制环境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是企业家跟政治家的关系。第三个层面是民营资本跟国有资本的关系。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认为:政商关系包括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政府和财团的关系、执政党和特定企业的关系、工商界和政府的关系,等等。实际上,政商关系主要是指官员和商人这两大特殊群体之间的关系。在与政府有关联或需要政府支持的特定商务活动中,更是特定商人个体和特定官员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而具体的呈现。具象为特殊人群关系的政商关系,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涉及特定人群、具有特定目标诉求的一种表现形式,千万不可被泛化和抽象化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等之间的关系。

在政商关系内涵和范围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在中国所千年的“抑商”历史文化背景下,当今商人地位是否可以真正的独立?商人在获取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过程中,不依靠“政客”或者“政府”他们又依靠什么可以达成追求经济目的的实现,依靠执政党的政策?依靠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还是通过利益“赎买”方式让渡一部分商业利益给予政府官员,满足各级政府(政党)官员作为人之本性使然、对经济利益“饥渴”要求,从而以寻租手段、以最低成本得到国家利益进而满足商人的利益诉求。从历史文化演进到如今,商人具有从属性,对于商业利益的追逐是他们的本性,商人会按照政府(政党)或官员的个人化要求进行自己商业策划和行为,即政商关系人格化。2016/3/16大众日报、孙丽丽:“政商关系被 “人格化”其结果就是在处理政商关系的过程中,企业家不得不考虑每个官员独特的利益需要和行为偏好,最终造成了对“商”的利益侵害”。

再从哲学的经纬度,我们认为在论述政党关系无法脱离基本前提是:其一、商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天然要求,可以不顾及一切手段去追求其经济目的。客观现实就是这样,目前新闻媒体热炒的“魏泽西事件”、“莆田人控制全国民营医院”等题材,如此种种,诸多事件见诸报端,无需赘述显而易见。其二、政府要政绩、官员要“活下去”这是客观现实对他们的要求。当下政治生态环境下,政府(政党)和官员所拥有是高度集中的权利,就是对资源包括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分配权利。这些权利视若“春药”一般注入到政府(政党)和官员体内,当商人为了经济利益之目的采用了无所不能的“妖艳”手段,千般拔寨、百般攻城,岂有攻不下之城池?当我们认可论述问题的前提即“政要绩,商要利”是客观存在的,由此逻辑关系从历史和客观现实的两个方面继续讨论下去。

            第二、政商关系的历史文化纠葛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着,必然有其发展的过程和相互的因果关系。政商关系中的亲,一个简单的“亲”,今之亲,为古之“親”,见字见意、象形有声。亲人是要见面的、不分彼此。“亲亲相隐”突出“亲”。“修身齐家平天下”家国情怀的文化理念,亲至成四海一家皆为兄弟!自古以来“一家亲”是交往的最高境界,关系好了张口闭口一声“亲”也是现在网络流行的热词。

在古代,为了维护宗法伦理和家族制度,亲亲相隐这一提法被解读验身,进而形成了古代刑律的一项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

亲亲相隐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主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原则得到进一步确认。唐律对亲亲相隐原则作了具体规定,以后各朝的规定大体上与唐相同,其内容主要有3点: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亲要相互信赖与依托,古代法典刑律之中亲人触犯法律也要求隐瞒保护,法外施恩。“亲”的亲密度在中国人字典里理解为“拥为一体,天地难分”,亲不能分你我彼此,唯事循理“非常道”为思考终极归宿,皇权统治系统内角色安排“君君臣臣”,家庭要求“父父子子”尊卑有序、各安其位,社会跨界交往之中又是以家为本位,互道兄弟姐妹,四海一家,责任不明、权利义务边界模糊(或许不需要分的太清,分的太清,就外了)。

关于“清”,古人有言:“水至清无鱼,人至察无徒”,故君子当存含垢纳污之量,不可持好洁独行自操,要求“清”,太苛刻,很难交到朋友,对于交往之中的至清、至察,在我们本土文化的行为价值观念上是排斥的。

回溯我们历史文化中关于“亲”与“清”,给予人与人之间社会行为交往辙印,不同观点在不同语言表达逻辑体系里是完整的、正确的。变换时空和条件,在开放的、变化的体系中“亲”与“清”内涵和关系可能相互之间就会有矛盾,甚至是无法自圆其说。

政商不分、亲清一家,相处共生,古而有之。

    历史上“红顶商人”胡雪岩、盛宣怀存在本身就是政商一体的产物。“官商”,他们一边当着朝廷的官,一边经营实业,富甲天下。可见官商不分、政商一体有传统、有故事。

 胡雪岩是安徽省徽州绩溪县湖里村人,在抓住机遇成为徽商巨头后,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太平军攻打杭州时,胡雪岩从上海、宁波购运军火、粮食接济清军,获得左宗棠的信赖被委任为总管,主持浙江全省的钱粮、军饷,使阜康钱庄大获其利,也由此走上官商之路。1866年协助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在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主持上海采运局局务,为左大借外债,筹供军饷和订购军火,又依仗湘军权势,在各省设立阜康银号20余处,并经营中药、丝茶业务,操纵江浙商业,资金最高达二千万两以上,是当时的中国首富。获得慈禧亲授的红顶戴和黄马褂,成为历史上的第一人!

盛怀宣,清末官员,秀才出身,官办商人、买办,洋务派代表人物,著名的政治家、企业家和慈善家,被誉为“中国实业之父”和“中国商父”。

    政商关系的处理是一种风气,这样一种风气就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包括执政党、企业家、媒体、公知阶层、社会民众对于逾越政商关系、侵害公共利益的容忍度,换句话讲是“随大流”的纵容,还是“零容忍”的制裁。从政商关系去检视历史文化,“亲清不分”是文化遗传基因中的乱码,坚持改良我们历史文化基因中不良的细胞,对于历史文化价值理念中不再符合当代国内和国际发展需要的文化精神沉淀要敢于“扬弃”,同时对于全球的文化要素包括政党建设、交往规范制度、人权保障、民主和法制建设等基本认识要有开放和吸纳的态度。应当客观的承认,我们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优秀价值理念的汲取从来没有停止过,未来必将会愈来愈不断扩大。当然这样文化融合的过程不可能停滞这是社会发展地必然要求,但是每个阶段吸收和侧重的方面因为政治任务的需要是会有所不同的。

   习总书记的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讲话阐明一个信号,要认清政商关系中交往把握“亲”和“清”的要诀,民营企业家不要在企业发展中认识不清、感受模糊进而承担政治风险,陷入个人利益与政治家权力纠缠不清的迷局之中。

         第三、 当代企业家对于政商关系的态度和评析

    人们对时代起伏经常使用的一段话,不妨今天也借用: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写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的时代;这是理性的时代,这是疑惑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代,这是迷茫的时代;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拥有一切,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由此升入天堂,人们由此坠入地狱。”这似乎正是当前中国企业家生存状态的最好诠释。铁打的政府流水的官,铁打的市场流水的商,政商呼应,人生浩荡。中国市场秩序的变革与确立,必然充斥着对抗与妥协,当决心追逐这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时,就要承受转型社会不可避免的阵痛和煎熬。在当下,最重要的是不断寻找平衡点,要知道历史就是这样被塑造的。

    试图从报章和网络去搜寻中国目前最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关于政商关系的言论和感悟,期望从他们巨大的商业成功的背后找寻到政商关系存在和发展的真经。

马云:一直谈恋爱就是不结婚。

马云曾将民企与政府之间的微妙关系形象地描述为,“我们一直在谈恋爱,但是我们不会结婚”。马云说,现在企业家讲话越来越政治,政治家讲话越来越企业家,这个是危险的。现在政府的人忘记自己是做政府的,企业的人忘掉自己是做企业的,还有很多人忘掉自己做建筑,忘掉自己是做学术。

严介和:要比政府还要了解政府。

原江苏太平洋建设集团严介和认为“要比政府还要了解政府,才能善于和政府打交道。在政府面前,我们始终扮演的是既聪明、又能干、更听话的角色。”严介和说,企业家要读书,第一本就是政治学。“我认为,如果资金链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政治链出了问题。政治链出了问题,企业要破产,老板要坐牢。”

王健林:亲近政府远离政治。

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说,政商关系在中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比在哈佛读博士后还要困难,在中国尤其是民营企业能成功做大太不容易了,比美国企业家要艰辛好多倍。处理官商关系或者政商关系要做到八个字,亲近政府,远离政治。

刘永行:民企与官员拉私人关系是短期行为。

刘永行认为,民营企业同当地政府官员拉私人关系是短期行为,企业家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如何把企业培养成优秀企业,如何把企业的业绩变成地方领导的政绩,使二者形成互利关系,这才是企业的长远策略。具体到与官员的关系解除,刘永行有时故意退避三舍。这种“官场哲学”在短期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路径。

......

   通过对上述企业大咖言论的引述,可见:

   1、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离不开政府(政党)和官员的爱护,他们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紧密依靠“政”。

   2、“商”地位是不独立的,必须按照“政”要求进行活动,在政商关系中“政”对“商”绝对领导地位和支配作用是无需置疑的。

   3、“商”对于“政”没有绝对的忠诚和依赖,“只恋爱不结婚”、“亲近政府、远离政治”等表述已经非常清楚了,对于“政”蕴含其中的生死无度的政治厮杀,“商”不感兴趣的。(与百姓热谈政治,漠视权利的心态是一样的)

   4、政商关系中的相对应的两个主体“政和商”的政治诉求和经济利益追求是极其不确定的,“可以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适用其中。从政府(政党)和官员的角度,官员要有底线思维,要有职业保护意思,提高对于利益诱惑的免疫力;政府(政党)要制定明确的规则,官员对于各种利益诱惑的摆脱和拒绝的力量,其来源是通过一系列的刚性制度和铁的手段来完成的。

          第四、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个人理解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政商关系基础,保持中共的执政党领导地位是要点,政商关系良心互动促进社会和经济和谐发展是目的。

      试图用一张表格说明问题:

 

 

执政党总书记从历史的大视野和发展大格局上论述新型政商关系,这样的政商关系建构其必要前提是不得不提的: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加强其自身建设不动摇,打铁还要自身硬;坚持中共的绝对领导权不可动摇;党领导下的坚持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类型企业共同发展信念不动摇。

新型政商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关系本身是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会导致经济陷入“中等收入发展”陷阱而致使国家发展停滞不前,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应当充分考量的两个因素:一方面保证政和商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亲,而不离”,规则明确、边界清晰、制度规定、触犯必究。另一方面避免和防止政府(政党)和官员“清,而不行”,干事多出错率就多,不干事少出事,导致政府(政党)不作为,官员消极怠工。

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达到全球第二、供给侧改革需要不断发力、社会转型和创新任务繁重、社会矛盾随时有突发的社会背景下,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制度建设和规范治理非常有现实意义!

民建作为重要的参政党有人开始认真思考了这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工商联主席孙明认为:新型政商关系,是要去除传统政商关系中不健康的因素,建立一种边界清晰、权责分明、交往规范、监督有效、参与有序、激励有为、合作共荣的新关系。也就是要从传统的“寻找关系、建立关系、维护关系、利用关系、发展关系”关系型政商行为模式,转型为“寻找制度、学习制度、利用制度、参与制度修订、监督制度执行”的法治型政商行为模式。

查阅网络报端,总书记讲话后规范政商关系的党纪纷纷出炉,各地动作频频。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率先出台,其使用范围:政商关系是指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领导干部与与非公有制企业及负责人之间的关系。(该若干意见,仅仅适用于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非公企业和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对于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关系没有纳入到范围中)

2016425日佛山出台《佛山市招商关系守则》、《佛山市招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等等。

由上述图标和论述充分说明在中国特定政治生态环境下执政党无比强大和极其重要的特点。对于政商关系建构已经有大量文章进行论述,其要点包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下放权利、建立权利清单等等建议之外,本人还认为:

1、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刻不容缓。党处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是领导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和发展的唯一政治力量,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居于“一把手”的党员领导干部从生活小节到重大决策的民主制约,从而使其不能“唯我自尊”失去制约,问题是日积月累,从小问题出错开始最后滑向犯罪的深渊。

2、党内制约机制和党外全社会的制约机制,应当进行统筹考虑,就是要进行制度性改革。互联网已经时代来临,自媒体的日益活跃,社会之中人的流动和信息流交互密切非凡,社会各个阶层不同诉求、不同声音捂是捂不住的,应当进行必要疏导。在法律和法规完善、党纪党规具备的条件下,政商关系健康发展制约机制就是关键。再好的制度,没有一个良好有效的制约系统,“选择执法”、“差别待遇”以及刑不上大夫等等通行,哪些所谓的制度也不过都是摆设、都是“逗你玩”小把戏,自己把制度不当一回事,想让其他人当一回事也是不可能的。

3、“权利高度集中”是中国政治统治的传统和特点,权利向中心集中从而保证了全党核心力量与全国一盘棋,对于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表现出极大优越性。但是权利集中表现出体系内最高核心制约形同虚设、制约空心化,“县委书记都是土皇帝”就是对一把手无法制约的生动表述。一把手制约过多无活力;没有制约产生腐败,在制约上就会陷入两难的境地。由此可见,从政商关系构建作为切入口,深入下去就是对权利核心层和“一把手”有无制约是关键。最近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大量案例表面,权利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可以体会到党中央对于绝对权利产生绝对腐败认识是全面和深刻的,确信未来一定会有相应党内制约措施出台。

4、执政党要锐意进取适时推进制度性改革,坚持党领导下稳步、积极、有效的制度性改革。从政商关系建构的角度看,中共对于来至党外各个系统的监督应当充分考虑与把握,赋予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在人大、政协、民主协商等政治交流平台上更多话语权。适当放宽新闻媒体舆论对社会事务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委员会从立法专业性、执法监督有效性到人大权威性应当有所提高,充分发挥和扩大人大和各级常委会的议事功能、检查功能,使其在民众与政党(政府)之间桥梁和意见撮合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把一个执政的政治集团意志,通过立法机构整合以后准确和及时传达到民众,并且能够得到大多数民众的认可形成社会发展合力。

5以往所有腐败案件无不是发生在政府强管制的机关和官员身上,官员根本无法抵挡、控制商人对其多方面的围攻。过去通过权钱交易,政府官员释放部分资源给市场。在现实中随着管制给官员带来越来越多的灰色收入,官员会得到负向激励,更有动力去实行更多的管制,因此消除腐败的根本办法是减少管制,还权于民,放水养鱼。转变政府的服务职能,减少不必要的管制,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明确竞争规则,开放互联网条件下的制约机制正是改革的大趋势。

    6、建议民主建国会作为参政党针对新型政商关系中的“亲”和“清”进行专题研讨,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有识人士提出良好建议和意见,以此为突破可以形成一系列在企业(商人)交往过程中必要的法律制度性规定包括交往回避、献金限额、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等系列性的规定。建立在社会体制内包括政党纪律外,还应当建立包括新闻审查、媒体监督、人民团体、社会民众参加的“阳光制约机制”,通过钦差大臣“一阵风”式的巡查肯定有效果,极其担心:对政府(政党)和官员的监督陷入“野草春风催又生”的历史循环之中。

    有利于保护政府(政党)和官员及商人的法律、法规的研讨和出台,对于民建这样参政党派是一个重要课题,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研讨提出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和立法建议非常有必要。

    7、政商关系构建的目标:最终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的新型政商关系。“勾肩搭背”、“背靠着背”这两种扭曲的政商关系,既是廉洁政府的公敌,更与服务型政府格格不入。应该相信,执政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了免疫力和战斗力,随着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落实,再辅之以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权力“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将大大减少,而政商关系在新常态下才能更加健康。如此,权力有边界,运行更透明,监督有力量,商业有道德,服务型政府的阳光就能在民众心中得到回响。

 

 

参考文献(包括电子数据版)

1、冯仑:《野蛮生长》 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10月第一版

2、吴晓波:《激荡三十年》 中信出版社20146月第一版

3、2016316 大众日报(数字版)孙丽丽: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与构建

4、2016326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型政商关系既要守住底线,又要精准发力。

5、2015315 《经济观察网》 作者:陶舜 走进政商关系新常态

6、201636 南方日报:努力构建新时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7、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财经法经奖学金班综合课题组:“新型政商关系研究报告--给企业家的七点建议。

8、2016年3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恪守处理政商关系的“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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