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党派如何顺应统战工作新常态的思考

作者:民建歙县总支 夏南生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12502 发布时间:2016-12-13 14:36:13

     摘要: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既是统战工作的基本对象,又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统一战线新常态下,其参政意识、参政能力、参政作用的高低,事关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巩固,事关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体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所有制形式已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成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私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这意味着统一战线的社会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深刻巨变。同时,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社会转型、利益调整带来的观点差异;互联网等新媒体时代社会新阶层的利益诉求,都赋予了统战工作的新时代要求。而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既是统战工作的基本对象,又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力量,其参政意识、参政能力、参政作用的高低,事关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巩固,事关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体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

(一)民主党派如何认识统战工作新常态

1、对统战工作重要性应有清醒认识。一是中共十八大后,党中央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就更加要求统一战线要搞好参政议政,积极协商建言、出谋献策,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各方智慧;二是当前国家“四个全面”建设正面临攻坚经济、社会发展“两难”甚至“多难”问题,这就更加要求统一战线要聚合知识软实力和经济硬实力,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需要最大力度地凝聚各方力量;三是当今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这就更加要求统一战线要坚持求同存异,加强正面引导,需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四是国际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主、人权以及南海、台湾、西藏、新疆等问题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其渗透破坏手段防不胜防,这就更加要求统一战线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核心利益上发挥更大作用。五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闭幕后就一一走访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一年中4次亲自主持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还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考察调研、会见港澳台海外各界人士,并在多个场合发表一系列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足见国家领导对于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地位不是变轻而是更重了,作用不是变小而是更大了。在当前和今后,统战工作将会愈加重要!

2、对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应有清醒认识。2015年5月18日至20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1950年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时隔65年的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从“全国”升格“中央”的两字之差,充分凸显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当前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战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政党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强调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为民主党派进一步履职尽责指明了方向。

3、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应有清醒认识。2015年5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作为中国统战工作史上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自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起草制定到颁布实施,历时了1年零5个月。《条例》深入研究了统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做好统战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统一战线应坚持什么、发展什么、完善什么、防止什么,明确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总依据、总规范、总遵循,为统战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统战工作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4、对十八大后统战部门领导的新配备应有清醒认识。2014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重装上阵”出掌中央统战部部长;2015年4月,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正伟出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形成所谓的罕见“双副国级”高配备。其后,省、市、县先后对统战部主要领导重新加强配备,均由同级党委常委出任或者兼任,由此也可见中共中央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

5、对统一战线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应有清醒认识。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解决了许多过去困扰中共领导干部和党外领导干部的问题。概括起来有: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同心圆论”;支持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制度效能论”;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吸纳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健康政商关系论”;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群众工作论”;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的“争取人心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储才育才论”;加强党对统一工作领导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论”。习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这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既有理论认识的深刻分析,又有科学方法的生动阐释,既继承和发扬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又拓展和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涵盖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各方面,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统一战线思想体系。

(二)统一战线对民主党派的新要求

2015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全文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其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地市分别印发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或实施办法)。安徽省委也于2015年11月6日印发《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实施办法》分10章45条,依据安徽省情对《条例》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细化了工作内容,着力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统一归口、健全网络,对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其中突出强调了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明确要求把《条例》规定的七个方面和“三个带头”,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战工作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列入党代会报告、全委会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要求将统战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考核。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关于民主党派的相关精神主要有:

1、对党外人士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待遇进行了明确和具体规定。一是从“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上突出强调了党外人士的政治责任。二是对民主党派职能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基础上增加了“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三是明确了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十种形式。四是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无疑给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关怀、信任和支持,从而使民主党派工作在统一战线中更有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

2、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符合我国基本国情,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条例》中再次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高度概括“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党派性质。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既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对象,又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力量。其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各民主党派政治水平,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条例》明确:一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三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各级政府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要支持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这些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3、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方针。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出台,是中共中央在科学把握统一战线本质和规律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在依法治国理念下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了首部工作法规,也为各民主党派指明了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论述,体现了中共中央在科学把握统一战线本质和规律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既是指导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也为各民主党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4、指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效能的着力点。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于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一要完善政党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知情和反馈机制,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使协商对凝聚共识、优化决策起到作用。二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探索有效形式。三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五种”能力。

(三)统战工作新常态下民主党派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将统一战线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先后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这极大激励了党外群体。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统战工作的定位在升级,新形势下对于参政党的要求和作用发挥也在升级,作为民主党派,必须要尽快顺应统一战线的新常态要求,应主动调整思路抓好自身建设,应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在履职中积极作为。

1、深刻领会内涵,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作为民主党派及成员,在领会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条例》内涵方面:一是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与党派活动紧密结合,以纪念党派成立、党派换届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会员的思想坚定性和政治自觉性,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主动顺应新常态,拧紧思想总开关,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向深入,进一步夯实凝聚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四个全面”,寓意治国理政要有“新作为”,各民主党派不仅要领会新的统战理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要从思想上树立新的统战观念,行动上坚持“大团结大融合”,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共同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各党派的智慧和力量。

2、加强党派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参政党作用

《条列》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中国政党制度框架内的结构主体——民主党派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国政党制度优越性能量的发挥和释放;而参政党地位的优劣,又很大程度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水平的高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容包括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形象建设和能力建设。当前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两大突出问题是思想认知和建设滞后。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三大关键是要重点解决好思想层面的共同性与差异性问题;解决好组织层面的进步性与代表性问题;解决好制度层面的内动力与外动力问题。具体措施有:一是在各级党委、中共党委统战部的支持下,通过构建有效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解决党派成员特别是党派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问题。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从文化和机制着手,建立以统战部牵头的参政党内部协调制度,定期就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机关建设、基层组织等自身建设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以促进各民主党派凸显特色,共同发展。要从建立中共党委统战部、组织部与党派联动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制度入手,对民主党派干部的使用,建立首先由本党派推荐,再由中共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考察决定的工作程序,形成一种既能充分体现党管干部又能充分体现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性的党外干部选拔机制。三是突出党派基层组织的管理,以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为纽带,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会员推荐进领导班子,以带动党派特别是基层组织履职能力的提高。

《条例》对党外代表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寄予厚望。在新常态下,民主党派应突出党派自身特色,重点把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经济主旋律,针对党委、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议,做到帮忙不添乱,切实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中真正发挥作用。

3、注重发现、培养、推荐人才,提高党派队伍整体水平

《条例》明确指出“党外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强调在新时期要把“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这“三类人”作为统战新重点。民建作为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民主党派,有着配合统战部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独特优势,下一步更应从“三类人”中入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发展和培养一些有较强代表性的党外经济人才、管理人才、领导人才充实到民建队伍,使民建党派内部人员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以利于党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突出特色、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4、完善参政议政机制,更好履行政党协商职能

由于民主党派组织的内部管理在机制与结构上与中共有很大的差别,大多数成员与党派组织没有行政约束力,担任党派职务和各种社会工作均属兼职,这就使得组织与成员之间缺乏硬性的管理与制约。同时,民主党派内部虽专业人才较多,但仍存在单兵作战、缺乏调研、与政府部门沟通不足、掌握信息不对称、建议缺乏实际操作性的各种问题。所以,有必要建立起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间的有效长效联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民主党派知情明政、参政议政渠道,最大程度地调动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能够紧密结合政府关心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并组织有专业背景、有实际经验、又熟悉政策的人才共同完成研究报告、建议及提案,这样才能确保建议的前瞻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党协商位列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七种类型之首,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有着明显区别,它是执政党同参政党之间不借助任何平台而直接进行的党际协商,履行好“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项职能是新形势下各民主党派所面临的重要新课题。参加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的重要政治实践,基本职能的拓展,更加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体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极大地调动了民主党派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无疑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做好政党协商,必须要得到中共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广泛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同时,民主党派自身也应积极发挥党派优势,发挥稳定器作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就政党协商的参与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形式、机制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民主党派应主动运用这些新规定,就中共党委提出的重大协商事项和党派希望了解和协商的事项,预先充分准备,开展专题调研,汲取社会各界意见,在保持界别特色的前提下,要敢于讲真话、表实情、展民意,有理有据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要以有助于促进执政党科学民主决策为前提,善于提出不同意见、表达不同声音,要善于做中共的挚友、诤友,通过社情民意、诤言直通车、专项调研报告,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对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能力的建设势在必行,民主党派也只有在各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不辱使命,承担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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