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 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

作者:民建淮北市委会 李新华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6536 发布时间:2016-12-13 14:32:09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和实践典范。政党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成熟的民主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把政党协商列在七种协商渠道之首,对协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系统规定,为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政党协商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协商民主对民主党派协商能力的更高要求。同时,通过对有关理论的学习理解及民主党派的工作实践,深深体会到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既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六个能力”,更离不开中共党委的大力支持。

一、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下,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平台上,参政党的协商能力只有提高到与执政党相对应的程度,方能实现有效协商。因此,不断推进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协商民主在我国是有根基、有源头、有生命力的。早在两千多年前,先秦思想家就提出了“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思想。可以说“和而不同”包含着协商的理念,而“求同存异”就是协商的结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中进行多种协商,协商民主的思想初步形成。1949年新政协召开,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并以政党协商为基础,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格局,形成和发展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由此,逐步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包括政党协商在内的多种协商民主形式不断创新,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也日趋完善。特别是中共十八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就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我国协商民主在实践上的创新和理论上的突破。随之,民主党派的协商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

2、政党协商的特殊地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政党协商并列于各类协商形式的首位,还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有事要商量、多商量。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把在实践中坚持了多年的“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并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机制作出了规定。这些,都凸显了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价值和地位,体现了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的信任和期待。

3、协商能力的更高要求。协商民主的形式有多种,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协商,都不能取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协商。这是因为政党协商是伴随着我国政党制度的探索、建立、完善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是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协商民主形式中最成熟、最重要的协商形式。随着世情国情的变化,政党协商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其特殊作用、如何将作用效应达到最大化,对参政党的协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希望大家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为政党协商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如何共同推进,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的更高要求。

二、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需要不断提高自身“六个能力”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随着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必将对参政党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只有坚持提高“六个能力”,才能真正练好硬功。

1、提高坚定信念增进认同的能力。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协商能力建设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一个大是大非的根本问题。这就需要民主党派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系列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系列部署要求的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进政治认同,自觉做到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永葆协商的正确方向。

2、提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能力。协商,说到底是一个对话的过程,既然倾听者有听的雅量,那么就要求说话者必须有说的质量,做到“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只有说得对、才能说了算”。为此,深入调查研究,就成为商有所言的必由之路。应当做好两篇文章:一是钻进去,做好找题出题的文章。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全面了解情况,科学选题立项,真正将课题选到点子上、立到关键处。二是沉下去,做好解题答题的文章。带着课题,扑下身子,深入到群众、实际和基层之中,在群众的智慧宝库和基层的丰富实践中寻改革之策、找发展之计、觅和谐之道、求克难之方,不断提高建言质量和水平。

3、提高发挥协商平台作用的能力。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对话、沟通、交流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的平台有多大,民主党派经受的锻炼就有多大,协商民主的平台有多宽,民主党派协商能力的提升空间就有多广。为此,应当充分用好五大交流平台。一是用好中共、政协会议协商平台,充分利用中共党委召开的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政协召开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协商会等进行民主协商、高层建言。二是用好界别活动协商平台,组织界别委员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选题,开展界别调研活动。三是用好提案建议协商平台,依靠专委会和基层组织广泛调研,打造精品提案和建议。四是用好社情民意信息平台,为党委、政府施政提供决策参考。五是用好党派中央研究平台,积极参加党派中央年度重点课题研究、专题论坛等活动,形成党派建言的整体合力。

4、提高完善协商配套制度的能力。在全面依法治国、协商民主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背景下,协商能力建设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制度机制。为此,民主党派要根据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协商参与、考核奖惩等系列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协商方式规范化、协商过程程序化,使协商民主有法可依、能力提升有章可循。同时,要切实加强协商结果跟踪转化机制建设,在增强操作性和约束力上下功夫,为协商结果高效进入决策程序,进而有效转化为实际举措和发展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5、提高协商民主理论研究的能力。协商民主虽在中国已有丰富的实践,但我们对协商民主的理论探讨却非常有限。各民主党派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地方设立理论研究室或理论研究与学习小组,开展以理论研究会、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的探讨。理论研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的对象范围、内容问题,协商的平等性与信息对称问题,协商的形式问题,落实协商的结果问题等等。协商民主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推动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6、提高党派骨干成员素质的能力。参政党是否具有提高自身素质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当机会来临时,是否有能力抓住它,及时发挥协商民主的实效。民主党派要有能力提高参政议政骨干成员的素质,这是协商民主的需要,也是时代赋予民主党派的庄严使命。一是自觉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成员的整体政治素质,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虽然民主党派的同志一般都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往往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但是政治素质的水平,并不一定与文化水平同步,因此提高政治素质是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从多党合作的长远目标出发,民主党派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三、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需要地方党委的有力支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中共党委要把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的重视,必将会对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形成最重要的支持。

1、完善政策制度支持协商能力建设。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是政治协商的主导者,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好作用,首先要以文件或制度的方式提出支持和促进协商民主的意见和要求,将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推动协商民主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才能使民主党派行使协商民主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待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态度和行为受到规范和约束。这样才有助于减少协商民主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共同促进。从而也为民主党派明确任务,提高协商能力提出了要求。

2、营造宽松环境支持协商能力建设。只有在民主和谐、团结稳定、宽松有序的良好政治氛围里,协商民主才能真正成为反映民情、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才能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和优势。各级党委、政府,一方面要为民主党派知情出力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参政党知情权、规范政治协商内容、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如召开座谈会、参加重要会议、通报情况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倾斜,同时还要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党派、人大、政协以及社会活动给予支持。

3、丰富协商内容支持协商能力建设。一是协商民主的范围要扩大。把协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政治发展、重大人事任免、立法修法、经济改革战略、社会建设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其决策都应进入协商领域,做到重大问题不协商不决策,重大决策不协商不实施。二是协商民主的程度要加深。不应当停留在召开会议、简单地通报上,而事前也应当让民主党派参加一些相关重要调研活动,让他们进一步掌握信息、了解情况,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三是协商民主的结果要反馈。整个协商过程要有始有终,既要重视过程也要重视结果的反馈。

4、重视培养使用支持协商能力建设。作为协商民主的主体,参政党自身队伍建设的成败,对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实效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参政党在队伍建设方面特别希望进一步获得中共各级组织的支持。一是把民主党派干部作为本地区整个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年轻骨干成员在本职岗位成才提供更多指导、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二是将民主党派后备干部的建设纳入整个地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内干部一起研究、一起规划、一起布置。三是协助民主党派抓实抓好组织发展工作,保证所发展的对象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四是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部门实职岗位进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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