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守常促民主 履职守恒谈建国

作者:亳州民建参政议政委员会 李阳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6426 发布时间:2016-12-13 14:31:17



 

    作为一个在基层执法一线工作多年的法律工作者而言,法律就是执法者的终极信仰,也是践行自身职责和使命的至高准则。我们民建是联系经济界最为密切的参政党组织,而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因此我会也自然成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核心力量之一。

    民建作为参政党,依法有序参与法治中国建设是发挥自身优势和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也是民建全面参与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历史机遇,因此民建可以考虑在四个维度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会员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服务于法治经济建设大局,全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基石,也是维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处置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规制政府的公权力,政府要向市场让渡更多的管理权限,也要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铺路筑基。法治社会植根于法治经济和法治市场的共生关系之上,充分育成的法治社会也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民建要充分利用好会内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按照民建会员的构成结构,会员中有五个重要的群体需要格外引起重视,这些群体是民建依法有序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

一是立法机关会员群体,主要是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在人大机关里任职的会员,这部分会员是最宝贵的人才资源,也是守住立法关口发挥民建三项基本职能的关键所在。

二是司法机关会员群体,主要是指在法检两院和政府司法职能机关任职,以及担任陪审员、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的会员,这是我会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

三是执法机关会员群体,主要是指在各类行政执法机关里任职的会员,这部分会员长期身处执法一线,是践行法律的实践者,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是这个群体最为关切的焦点,更是自身参与法治实践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在政协机关和各级地方政府担任实职领导职务的会员,这部分会员是我会的骨干力量,也是会的各级组织机构的领导力量,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和组织资源,是我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力量。

五是律师和法学家会员以及具备法学学历的企业家会员,这类会员往往具备较高的法学素养,受过专门的法学训练,因此在全面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格局中能发挥专业优势的作用。

我们民建作为参政党,与执政党一起构成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基础。在宪法修正案中已经明确将多党合作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也为民建发挥作用提供了法理学基础。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民建发挥自身作用的根本行动指针。

我们要在全体会员中掀起学习宪法的高潮,用宪法来规范自身的行为,逐步育成自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我们的会员中也出现了一些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给我们民建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在会员自我教育的传统里强化法制教育既是时代使命的召唤,也是我们民建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发展新会员的关口上要做好法治教育的工作,尤其是重点吸收具备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代表人士入会。在政治交接工作,要注重选拔和培养具备法治素养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把能否遵纪守法作为考量干部的重要标准。会内各级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知法、懂法、用法、护法和学法,只有做到这七个方面的法律实践活动,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具备法治素养的优秀干部。

奉法者强则国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民建会员作为社会精英集团的一个重要利益群体,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先行一步,先学一段,先进一节。全体会员都要以奉法遵纪为自身行动的至高原则,对会员里出现的违法行为,会的各级组织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违法的会员,要给予开除会籍的严厉惩戒,以此正告广大会员,我们的组织是一个严格奉行法治的组织,每个会员的政治待遇都不是终身制的,谁触犯法律,不光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更要受到民建组织的严厉惩戒。

我们要在会的各级组织里严格建立起依法办事的政治规矩,完善各级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法制建设,要求各级市级组织完善自身法制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强化会内监督工作,做好市委会的政治交接工作,这些工作都要依法有序推进下去。会的各级组织也要不断完善会内规章制度,严格奉法,严格执纪,全面扎实、具体有效的做好自身的法制建设工作。

黄炎培同志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律问题,破解这个问题的应对之道就是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只有坚持在法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们才能从根子上杜绝人治背景下的历史周期律。而我们民建是提出这个问题的首倡者,那么理所应当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项伟业中承载着光荣的使命和艰巨的任务。

如何不辱使命,如何承载重任,这就需要全体民建同仁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宪法为根本,在建设法治经济的市场大潮中勇立潮头,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转型改革中勇于实践,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勇于探索,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国运使命中勇于进取,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走陷阱密布的岔路,才能沿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正途阔步前行。

每个会员个体全心投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业中去,从个体层面知常守恒,奉法尽责,这样才能促进整个民建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身全部的力量。

民建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有序参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各项工作,把写在条文上的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唯有如此才能砥砺奋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黄金时代,也是我辈同仁施展才华的绝佳机遇期,我们作为民建人,正生逢其时,时刻以法治思维处理事务,时刻以法治精神修身立德,相信我们民建人终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伟业中创造出无愧于人民的光辉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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