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些学校“逼”家长“自愿赞助”后患无穷

点击量:8085 发布时间:2008-09-16 14:22:48

   在新学期开学期间,合肥市一些学生家长纷纷反映,一些学校在学生家长交“赞助费”和择校费后,仍要求家长写下“自愿”的保证,更有甚者,有了家长“自愿”保证书,仍然不行,还要要求学生家长的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此举引起学生和家长的极大反感,特别是对学生的幼小心灵,从小就种下了“弄虚作假”的坏影响。
   李女士的儿子,几年前就读省城一所示范高中,因达该校分数线差3分,而被列入择校生范围,经交择校费6000元,李女士当时虽然下岗在家,为了孩子的前途,仍向亲友筹借钱,凑了6000元交了择校费,但交了择校费后,学校仍叫她写了一份自愿赞助书并签上字,说明该款是由李女士自愿赞助的,并非学校逼她交的,但李女士认为,交钱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不交钱,学校就不让孩子报名,实属被逼无奈,但仍要违心签下自愿赞助书,对孩子诚实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近年来,合肥市的择校费、补习费等不断攀升,有的学校择校费已突破万元大关,“自愿”的形式也有所发展。合肥市一所学校开办了一个英语提高班,要求凡参加该班学习的学生,必须交数千元的学费,但此“学费”必须以“赞助”的形式交给学校,除家长写下“自愿赞助”的保证书外,学校仍不放心,仍要求家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家长是“自愿”的,一些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家长,就叫街道或自办的个私企业出具证明,用自己办的企业来证明自己的交钱是“自愿”的,岂不是自欺欺人。
   通过走访了一些学校,校方表示,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国家三令五申,公办学校不允许办一些补习班提高班等等,自然不允许这方面的收费,但有些家长多次要求学校开办,学校一但开办也就存在经费问题,收不合法,不收又办不下去,只好采取家长“自愿赞助”这种形式了。
    学校是最讲诚信的地方,对此举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有的教师也忧心忡忡,在课堂上信誓旦旦地教育学生讲诚信,现实中却叫家长“弄虚作假”。因此,有的学校呼吁:在允许民办学校办班的同时,适当放宽对公办学校的限制,对一些“合理”的收费,使之“合法”,该交就交,不该交就不交,不合理的收费一律取销,免得交钱后又要求家长写下自愿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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