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推动全行业公私合营

点击量:35355 发布时间:2012-08-24 00:00:00

  1955年上半年起,随着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急剧发展,带动并加速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到1956年初,在全国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在这个过程中,民建积极推动成员投入到公私合营高潮中去,在工商业者当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第一节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发挥作用

  公私合营一般是从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始,当时称作“摘苹果”。1954年12月,中共中央提出统筹兼顾、归口安排、按行业进行改造的方针。到1955年下半年,除继续逐个实行公私合营外,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浙江、四川、云南、辽宁、河南、陕西、黑龙江等省市,开始出现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方式,当时称作“摘葡萄”。上海有棉纺、毛纺、麻纺、面粉、碾米、卷烟、造纸、搪瓷8个轻工业以及3个冷藏制冰厂共168个工厂,北京有面粉、电机制造、化学制药、机器染布4个行业的75家私营工厂,天津有橡胶、车具等8个工业行业的1 395户企业按行业进行了公私合营。1955年这一年,全国私营工业中共有3 019户被批准实行公私合营,总产值为7188亿元,占公私合营、私营工业总产值14454亿元的497%,大大超出了国家原来的计划。

  针对工商界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动荡不安的情绪,1955年10月27日和29日,毛泽东邀请民建、全国工商联领导人陈叔通、李烛尘、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等和出席全国工商联执委会议的全体执行委员举行座谈会。毛泽东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要求私营工商业者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资本家只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就有前途。毛泽东向他们说明,共产党和国家将对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工商界人士给以政治上和工作上的适当安排,继续贯彻赎买政策,鼓励他们把自己从一个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又说,在工商界里面,要有少数核心人物,希望每一个大城市有几十个、几百个核心的人物,这些人比其他的人要觉悟一些,经过他们去教育其他的人,逐步适应新制度。毛泽东的讲话,对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李烛尘当场表示,要积极推动民建和工商联的成员搞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荣毅仁讲了荣家的发展史和父辈在旧社会办实业的坎坷经历,认为只有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才有光明前途。

  1955年11月18日,民建中央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迎接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培养、提高工商界中骨干分子工作的指示》,指出“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是一贯明确的”,要求各级地方组织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关于“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命运”的重要讲话,“坚持不渝地拥护党的路线,为协助国家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有历史意义、国际意义的革命事业而努力”,“要满怀信心地、全力以赴地努力培养、提高更多的工商界骨干分子,同时通过他们带动工商界中尽可能多的人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要团结他们,和全国人民‘同命运、共呼吸’,一道走社会主义的光明道路”。

  经过对上述几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消除了工商界代表人物的怀疑和顾虑,稳定了动荡不安的情绪,鼓舞了多数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

  在民建组织和成员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于1956年初始发于北京。1955年12月,民建北京市委向成员传达了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界代表人士举行座谈会上的指示,随后又组织学习了陈云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具体指示。与此同时,中共北京市委成立了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及各行业公私合营工作委员会,培训了准备派到公私合营企业去当公方代表的干部。随之,北京市的棉布业、机制面粉业又相继批准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而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是北京市327户私营国药店的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6年1月4日,以乐松生为首的全市327家私营国药店资方举行会议,一致拥护全行业公私合营,并推乐松生、乐元可、乐东屏等9人为私方代表,参加北京市国药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筹备工作委员会,乐松生任筹委会主任。乐松生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结合同仁堂在公私合营后的巨大变化,说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改造是正确的。1月5日,北京市国药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8日,北京市有20个行业、300多家商店被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10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召开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宣布35个工业行业的3 990户工厂和42个商业行业的13 973户座商,共17 963户全部被批准公私合营。1月15日,包括1万多工商界人士在内的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大会。会上,乐松生向毛泽东献上北京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喜报。彭真在会上宣布: “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北京市对资改造的形势大大推动了其他城市的改造高潮。

  1955年10月,上海市有轻工业8个行业、重工业13个行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3日,上海市私营工商业者家属代表会议通过了《告全市工商界家属书》,号召全市工商界姐妹“必须看清楚国家的前途,积极接受改造,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与全国人民一道获得幸福美满的生活。”1月14日,中共上海市委召开工商界人士座谈会,荣毅仁等要求加快公私合营的速度:“我们要最快地在一个星期内争取全市公私合营。”1月15日,上海工商界召开临时代表会议。在通过的决议中,要求在6天内完成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的申请。16日,民建上海分会举行全体成员大会,号召全体成员积极行动起来,站到运动的最前列,迎接高潮。20日,上海市各界在中苏友好大厦举行隆重集会,全市各行各业2 500多人参加了会议。民建上海分会主任委员盛丕华双手捧着红木镶边缎面精装的上海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申请书,民建成员、工商界著名人士刘靖基、刘念义、经叔平、陈铭珊、王兼士、刘公诚、吴振珊、韩志明8人抬着4只扎彩的红漆条箱,里面放着用红布包裹的各行各业要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书走在最前面,民建上海分会副主任委员胡厥文、荣毅仁和全体代表迈着整齐的步伐进入会场。盛丕华代表全市工商业者向大会递交申请书,曹荻秋副市长代表陈毅市长签字盖章,批准了全市85个工业行业的35 163户企业和120个商业行业的71 111户企业的公私合营。至此,上海市全行业公私合营完成。

  1956年1月初,天津市为了推动对资改造工作的进程,组织了工商界参加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队,李烛尘任队长。他们根据北京的经验,不分昼夜,深入到各行业、各地区的工商业者中宣传政策,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推动清产估值工作,加快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速度。1月9日,天津市私营商业全部被批准公私合营。1月14日,天津市工业全部被批准公私合营。

  1956年1月6日,沈阳市工商界代表800多人开会,宣传学习宪法和对资改造的有关政策。民建沈阳分会和市工商联积极响应会议精神,动员各自成员投入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工作中。12日,沈阳市的南市、北关、沈河3个市区的全部工商业者申请公私合营。14日,4 430户被批准。15日,沈阳全市私营工商业105个行业的11 806户被批准公私合营。

  1956年1月16日,中共广州市委召开会议,部署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决定全市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分片包干,按行业成立公私合营工作委员会。民建广州分会和市工商联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到各行业的工作委员会中,协助完成清产核资、并厂改组、人事安排等工作。20日,广州市工业企业138个行业的4 000多户,商业、运输业132个行业的16 200多户企业实行了公私合营。

  到1956年1月底,私营工商业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武汉、西安、重庆等大城市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月30日,民建中央副主任委员李烛尘、盛丕华率领24个省(区)和北京、天津、上海工商界人士的代表乘全国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之际,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报喜,庆贺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到1956年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总产值的996%,私营商业户数的822%、资金的933%,已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和合作社的轨道。

  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得到了广大私营工商业者的积极响应。在这一过程中,工商业者中的民建成员表现了高度的热情,许多人积极增加企业投资、缴清欠税、归还宕账、认购公债,推动自己亲属和企业其他资方把私蓄、垫款等投资到企业中,有的成员还公开了保密10多年的自动化技术。上海民建成员季慕卿、季震元兄弟俩拿出了珍藏多年的父亲遗留下来的495两黄金投入企业。北京民建成员杨献庭把自己的100多间房屋和18万元存款投入企业,并动员他的两个哥哥各以房屋30多间投入了合资企业。在其他城市,类似的事例也很多。民建成员所表现出的高涨的爱国热情和发挥的骨干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我国的民族工商业者特别是广大民建成员在企业的改造过程中,积极进行学习,把企业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进行,逐步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二节   开展青年和家属工作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民建针对工商界青年和家属的特殊性,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和团结,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一支生力军,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在我国对资改造时期,全国工商界青年约7万人,其中一部分是民建成员。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一部分工商界青年在开始时思想上有较大波动,对社会主义改造存有疑虑;有的听到要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感到恐惧,为自己的前途担忧,认为资本家牌子太臭,不愿再搞工商业。针对这种情况,民建各级地方组织积极协助当地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和民主青年联合会等组织,通过开座谈会、听报告、举办讲习班、召开工商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参观工厂和农业合作社等形式,广泛地对工商青年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中共对资改造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前途的教育,逐步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减少消极情绪,使他们认识到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鼓励他们参加一定的工作,发挥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工商界青年共同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1956年年初的全行业公私合营过程中,各地绝大多数的工商界青年都积极参加了工作,成为推动公私合营的积极分子。上海卢湾区工商界青年发起组织了第一个全区性的有106人参加的工商青年突击队,并向全市工商界青年提出四点建议,得到各区工商青年的响应。他们提出:“要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走在最前列,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争取为社会主义立功。”1956年1月18日,上海市工商界青年代表会议召开,会议致电毛泽东,表示要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期间,全市参加突击队的工商青年发展到2 600人,他们不分白天黑夜,对工商户做发动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不少工商界青年还提出把私人储蓄、企业垫款等向合营企业投资,或购买建设公债,有的甚至提出捐献各种贵重器材物资,包括房地产等。工商界青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受到了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表彰。天津市30岁以下的工商青年有4 300多人,民建积极协助共青团天津市委召开青年工商业者拥护社会主义改造大会,学习和宣传中共和国家对资改造的方针政策,号召青年认清形势,积极行动,推动工商界的社会主义改造。四川一些城市的工商青年组织服务队,带头搞好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合营生产两不误;同时在行业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人手少、有困难的同业进行清产核资、登记报表等工作。据统计,重庆、泸州等8个城市,有1 100多名先进工商青年参加组成了68个服务队,发挥了工商青年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的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发挥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的积极作用,1956年2月22~29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与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男女青年共809人,列席65人(包括全国青联的委员在内),其中有民建成员250人。大会开幕式由胡耀邦主持,全国青联主席廖承志作了《跟祖国一道前进,为社会主义立功》的重要报告。民建中央主任委员黄炎培到会致辞,他指出,从1956年1月以来,全国各地展开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在高潮当中,工商界青年自己先带了头,并进一步说服亲属、同业接受改造,又组织了青年突击队、服务队或者工作队等等,参加了清产核资、宣传鼓动等工作,非常值得钦佩。他进一步向与会人员提出两点意见,一要努力生产,二要加强思想改造,要把提高思想认识与工作实践密切结合起来,严格加以执行,并认真接受组织上和群众的监督和检查。会议期间,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陈毅等中共中央领导在中南海接见了北京代表孙孚凌、天津代表王光英、上海代表陈铭珊等,并与全体代表合影。这次大会极大地鼓舞了工商界青年的信心,并在全国工商界青年中掀起一个宣传、学习和贯彻大会精神的高潮。会后,民建中央常务委员会邀请代表团中的部分成员举行座谈。李烛尘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这次大会在党的关怀下开得很好,成员们在大会中也发挥了一定的骨干作用。他要求大家把会议的精神和成就带回去加以贯彻执行,并勉励全体与会人员,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前进,争取从一个工商界的青年积极分子,进一步成为一个工商界的核心分子。这次会议以后,许多工商界青年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工商界的核心和骨干力量,并在各个岗位担当了重要领导职务,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拥护者。有一部分人还申请加入了民建,从而使民建增添了新的力量,其中不少人经过培养,先后担任各级组织的领导职务。

  开展家属工作,是民建的一项具有特色的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各项政治活动中,如义卖慰劳解放军、支援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和平签名以及购买胜利折实公债等,工商界家属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工商界家属积极鼓励、协助和推动亲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更是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并涌现出一批骨干分子。北京市成员家属组织工作小组,通过访问、座谈等方式了解工商界家属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做了宣传和解释工作。天津市工商界家属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成立了工作大队,进行宣传和鼓动工作。工作大队的4名负责人中,2名是民建成员,2名是成员家属;13名委员中,有10名是民建成员家属。上海市工商界家属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委员36人,其中有25人是民建成员家属,5人是民建成员。206名学员中,有106名是民建成员家属。在成员骨干的带动下,工商界家属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不仅帮助了亲人,也解放了自己。不少人通过家庭会议、访问、座谈等方式,帮助、动员老年家庭成员和亲友认清前途,为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增加助力;还有不少人走出家门,放弃养尊处优的生活,参加劳动和公益事业,有的还获得了“五好积极分子”、“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商界家属积极协助亲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月25日~2月3日,民建中央在北京召开了为期10天的工商界家属工作汇报会。参加会议的各地代表汇报了关于开展工商界家属工作的情况,介绍了许多帮助亲人和带动其他家属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生动事例,以及本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和当前存在的问题。会议期间,蔡畅、邓颖超、李维汉等与会议代表举行了座谈,亲切地向大家指出:思想改造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细致的过程,工商界妇女要从社会主义改造中解放自己,把自己的前途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并鼓励亲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6年3月29日~4月6日,民建中央同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 024人,列席269人。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团结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教育和鼓励她们努力学习,认清前途,改造自己,推动亲友,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发挥积极作用。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在会上作了《跟着祖国前进,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的报告,报告指出,几年来工商业者的家属和女工商业者在接受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拥护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方面,发扬了她们的爱国热情,经过不断努力,觉悟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广大的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更加积极和踊跃,涌现了许多积极分子。对于今后的努力方向,报告提出五点希望:一是鼓励自己的丈夫和亲人,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积极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搞好家务,教养好子女,建立互助互勉、共同进步、团结和睦的家庭;三是要重视劳动,养成劳动的习惯,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四是积极学习,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五是扩大团结,培养更多的积极分子,带动广大的工商业者家属前进。会议经过讨论,通过《告全国工商界姊妹书》,号召工商界姐妹们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鼓励自己的亲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团结广大工商界姐妹共同前进。这次会议高度评价了工商界家属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特殊作用,明确了努力方向,极大地调动了工商界家属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

  为了做到家属工作经常化,民建中央常务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由罗叔章担任主任委员。1960年4月,民建同工商联协作,成立家属工作委员会,由罗叔章任主任委员,浦洁修、杨鉴清等任副主任委员。各省市地方组织也先后成立了家属工作委员会。

  第三节   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定息

  一、清产核资

  私营企业公私合营前后,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就是对企业的实有财产进行清理估价,核定私股股额,以此作为定息的依据,也便于今后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全行业公私合营期间清产估价的做法,与过去单个行业公私合营时期不同。过去是一家一户地由国家派遣工作组会同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清理估价,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高潮期间,一个地区一次公私合营的户数很多,不仅国家一时派不出这么多的干部,而且拖长时间也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北京市首先采取了由工商业者自己来做的办法,即由工商业者自估、自报,职工清点,同业互评,行业合营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做法,使北京市将近4千户私营工业及大部分的私营商业分别在三天与五天之内,基本上完成了资产的清估工作。1956年1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在高潮的最前面》的社论,肯定并推广了这种做法。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民建积极推动各级组织和成员协助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许多工商业者民建成员白天忙完了业务工作,晚上又和职工们一起突击清点财产。部分成员完成了本企业的清估工作后,还参加了政府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帮助其他企业完成此项工作。民建各级组织举行了大量的座谈会、典型经验报告会,帮助大家了解国家各项政策。与此同时,各级民建组织及时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工商界的困难、意见和合理要求,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协商制定。民建提出的许多建议,被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采纳。如清产核资工作除了仍然采取高潮前实行公私合营时的“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外,共产党和政府又在吸纳民建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宽处理,尽量了结”的方针,所谓“宽”就是对财产清理估价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如关于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的估价,对于私营时期公积金的处理,对于家、店(厂)不分的企业的生活资料的处理等,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都从宽处理。所谓“了”,就是对企业原来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企业原有的债务、呆滞物资和其他财产关系等,能够在公私合营时了结的,都尽量了结。这个方针的主要目的在于私营时期遗留下来的复杂的财产关系,都能得到适当处理,不留尾巴,使私方人员能够安心接受改造,积极地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私营企业经过全面清估财产,处理好债权债务,最后核定参加公私合营的私股股额,作为贯彻国家赎买政策、实行定息的依据。至1956年年底,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股额为241864亿元(包括1956年高潮前公私合营的私股股额),其中公私合营工业的私股股额为169345亿元,商业、饮食业为58639亿元,服务业为03632亿元,交通运输业为10248亿元。

  二、人事安排

  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根据政府“包下来”的原则和“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方针,民建协助政府对工商业者进行了人事安排,大批学有所长、有经营管理才能的工商业者担任企业的领导工作。

  各地的做法,一般采取“私提公批,公私协商”的方式进行。民建各级地方组织协同工商联、同业公会和私方人员共同协商提名,与企业职工商量,广泛地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再由政府或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在步骤上,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安排的方法,即一般是先安排工商界的上层或中上层分子,后安排一般人物。企业已作了人事安排的,如有不妥之处,予以调整。

  根据1957年的统计,全国拿定息的71万在职私方人员和10万左右资方代理人,全部安排了工作。据几个大城市的统计,大体是:安排直接参加生产经营的占40%~65%,安排为管理人员的占35%~40%。在上海、北京、广州、武汉、西安、青岛、重庆等七大城市已被安排的私方实职人员共计45 905人中,担任市一级专业公司经理、副经理的有168人,担任工厂正、副经理、厂长职务的有16 482人,占36%左右。

  对资方实职人员除了安排在企业工作以外,对于私营工商业者中的部分上层分子,由于他们在工商界具有较大的代表性,国家还安排了他们的政治职务。根据1957年年底的统计,民建和工商联成员被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70人,第二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的有65人,担任部长、副部长的有7人,大专院校校长的有2人,副省长的有7人,北京、上海和天津三大城市副市长的有4人,正副局长的有24人,省正副厅长的有35人。各地对资方人员进行安排以后,绝大多数工商业者感到欢欣鼓舞,他们形容自己的心情是“又兴奋,又愉快,又惭愧”。由于工商业者在安排工作中受到了教育和鼓舞,大大提高了思想觉悟和社会主义积极性,并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

  三、定息

  所谓定息,就是企业在公私合营时期,不论其盈亏情况如何,国家对私股股东的股额,一律按照固定的息率发给股息。在单个企业公私合营时期,已经有少数公私合营企业采用了定息办法。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随着客观形势的需要,国家规定对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全面推行定息办法。

  定息问题是工商界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民建多次就这一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曾一度规定: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私股年息的总幅度为1~6厘,一般不要使资本家的所得少于他们在合营高潮前的实际所得。后来,由于私营工商业的盈余情况相当复杂,并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现象,各地在确定息率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困难。中共中央吸收了各方面的建议,本着从简从宽的原则,重新规定: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不分盈余户、亏损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统为年息5厘;个别需要提高息率的企业,可以超过5厘;对过去已采取定息办法的公私合营企业,如果他们的息率超过5厘,不予降低,如果息率不到5厘,要提高到5厘。工商界对定息息率的期望原来是“坐三望四”,当政府公布定息5厘时,他们都表示“喜出望外”。有的人说:“过去对定息的看法是:定3厘低,4厘不好讲,5厘不敢想”。有的人说:“规定定息5厘,是超出了一般人的期望,定息比公债利息还高,真是‘高价赎买’”。有的人说:“我厂历年盈余分配也没有这么多,便宜占得太大,内心惭愧”。上海的工商业者自发发起建立“工商界生活互助基金”,即在定息中提取10%作为“互助金”,用以解决工商业者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项措施以后在许多地方得到了推广。

  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针对工商业者担心定息能拿多久的思想,向民建和全国工商联的代表明确宣布:“定息时间七年为期,如果没有解决问题,到第三个五年计划还可能拖一点尾巴。”事实上,1962年定息期满后,政府又两次延长定息,直至1966年9月才停发。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运用社会主义的强大政治优势和经济优势,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统一战线的政策,得以胜利实现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邓小平后来指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这个胜利的取得,主要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任何一场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变革一样,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点和失误。主要是:基于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改造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比较粗糙,在实际工作中遗留了一些问题;改造的面过宽,不分地区、行业和企业大小,一律改造,尤其是把相当一部分独立经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也带进了公私合营,长期按资产阶级分子对待,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过分强调集中统一,在经济改组中盲目合并造成生产力结构的失衡和消费者生活的不便;对于一些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充分发挥他们在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方面的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一个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商经济的发展。

  第四节   开展人民外交

  新中国成立以后,民建组织及其成员积极参加了人民外交活动。

  1950年10月,盛丕华出席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1952年4月,盛丕华、吴蕴初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1952年12月,李烛尘、刘靖基参加了以宋庆龄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1954年6月,李烛尘参加了以郭沫若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缓和局势国际会议。1956年11月,胡子昂、乐松生、郭棣活参加了以彭真为团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访问了苏联和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家。

  1957年6月,民建中央常委会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自由民主党的邀请,推派民建中央副主任委员胡厥文、民建中央委员唐巽泽、民建天津市委会副秘书长唐宝心组成民建代表团,参加了7月5~8日在魏玛举行的自由民主党第七次代表大会。这是我国民主党派第一次派代表团出席兄弟国家民主党派代表大会,受到热烈欢迎。胡厥文在致祝词时,赞颂德国自由民主党在德国人民争取和平、统一、民主以及建设中所作的贡献,介绍了民建在中共领导下帮助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胡厥文还在广播电台播讲,介绍中国的大好形势,盛赞中德人民的友谊。胡厥文一行的访问,增进了中德两国人民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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