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卑未敢忘国忧

点击量:6289 发布时间:2008-07-29 13:07:04

 
──记民建会员田柏强
 
安徽会员   张亨明
 
    在安徽民建参政议政工作中,近年来,有个名子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他就是安徽工人日报社主任记者、民建会员田柏强。在连续几年的社情民意和政协提案中,他都做了大量工作,他写出的许多社情民意都真实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心声,而且多次被民建中央、省政协、省委统战部采用,成为安徽省民建参政议政的骨干力量,并多次受到省民建的表彰,在2004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举办的纪念邓小平百年诞辰的征文中,安徽仅他一人荣获征文三等奖。
        说起田柏强如何加入民建的,还有一个小故事。1998年,在一次创建文明单位行风大检查中,田柏强与省民建副主委张文超分在一个组,看到田柏强有着比较强的忧国忧民意识和谈吐不凡的见解,他们俩人一见如故,张文超慧眼识珠,认为田柏强是个参政议政的好苗子,他很快引荐田柏强加入了民建。果然不负张文超的希望,加入民建后,在这个舞台上田柏强充分展示了他的才华。
人微言不轻
    对国家一些宏观决策和大的方针,田柏强一直十分关注。2001年,田柏强在《社情民意》中提出《从法律上保证年轻化,建议修改〈宪法〉第79条》。在文章中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3月29日八届一次人代会通过)其中第三章第二节第79条中规定: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这一条中,对不该对当选者年龄做出下限规定的却做出了规定。(因《宪法》前文选举权已对年龄下限做出规定)。而对本该对当选者上限年龄做出规定的却没有规定。(连百岁老人也符合条件)。因此确有必要对《宪法》第79条进行修改。
     他指出,《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里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概念上是周延的,即只要年满18周岁,又有政治权利,都可以选举他人或被他人选举担任国家的各级领导。当然,现实生活中,不满45周岁的人根本选不上是一回事,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人没有完整的被选举权又是一回事。中国人有99。99%的人根本选不上国家主席,但法律上不能因这些人根本选不上而剥夺他们的被选举权。从逻辑上看,《宪法》第34条与第79条中有关年龄的规定,也是自相矛盾的。
        田柏强还从中共领导的历史,国际上领导人的现状、科学界著名人士的发展过程以及人的生理高峰等状况,举出陈独秀、毛泽东、克林顿、普金、布莱尔等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时,均未达到45周岁,这些例子充分说明,45周岁以下完全有能力担任国家领导人。他还提出了如“年满45周岁方可担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的规定,确不利于形成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违背干部年轻化的政策,容易形成干部终身制。并建议《宪法》第79条应修改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中国公民(特殊情况可放宽到70周岁),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这条《社情民意》发出后,立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民建中央还全文转发了这条信息。在党的十六大后,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在征求民主党派对修改《宪法》的意见时,又把这条信息整理上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01年田柏强还写了《建议撤消计划单列市》的社情民意。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大城市,在某些领域允许其享受省一级的计划权限,因此出现了一批计划单列市。中央在许多文件中,将它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入一个档次。设立计划单列的目的主要是,一是确保大城市的发展,中央投资到大城市的项目资金确保到位。二来,可确保中央从单列市中的财政上交与税收,减少中间环节。可以说,计划单列市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为主的体制下,为发展经济,加快城市进程起到了一定的历史作用。但随着改革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ΤO后,其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首先是“计划”不能作为衡量城市级别的标准。对于计划与市场,邓小平曾有过一段十分精辟的论述,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也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一种经济手段,显然是不能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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