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八届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点击量:4330 发布时间:2015-12-28 16:31:07

2015年12月23日中午,民建安徽省八届监督委员会在合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学习传达民建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省监督委员会主任李霞作了题为《积极探索 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的工作报告。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张怀科,委员史扬龙、刘来富、汪黎明、吴椒军,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进等7人参加会议。陈晓玲、谢阳群委员因事请假。会议由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张怀科主持。 

会上,李霞传达了陈昌智主席、马培华主任在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精神。她指出陈昌智主席对会内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对会内监督的认识。一方面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二是要推动会内监督工作向实质性方向发展,对违反会章的行为要作出处理;三是要加强对会员的宣传教育。马培华主任要求,会内监督工作要抓好少数、关键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加强对担任实职领导干部的民建会员的教育引导,要进一步加强贯彻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加强对民建会员中企业界人士的教育引导,要研究制定会内纪律处分条例。 

李霞还传达了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对会内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草案)》及民建中央下发的《民建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民主评议会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精神。 

李霞要求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文件转发给各位委员和各市委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学习两个讲话和三个文件精神,履行好委员职责,开展好监督工作。她对监督委员会2016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把握监督重点,做好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工作。要加强对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担任政府实职会员领导干部会员在遵守会的章程,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还要注意对企业家会员依法经营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二要做好市级组织换届监督工作。各位委员要积极参与所联系市委的换届监督工作,做到换届工作各个环节全程参与,各市委会监督委员会联系人要发挥的作用,及时通知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活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转发各类文件,通知委员参与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与会委员还对省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原则同意将工作报告向民建安徽省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书面)。委员们还交流了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并就今后进一步做好会内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文 组宣 图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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