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材料的通知

点击量:8495 发布时间:2015-08-21 09:12:31

 皖民建发字〔2015〕66号

 

民建各市委、地方城市总支(支部):

    为落实民建十届三中全会和民建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地推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适时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请将近本地一年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思想工作,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亮点,下一步的思路、举措及相关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发至民建省委宣传部电子信箱ahmjxcb@163.com

     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富有特色,字数在1500字左右。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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