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建议6月1日为长江(全国)海难警示日

点击量:8563 发布时间:2015-06-05 10:54:43

  针对6月1日发生的“东方之星号”翻船事故,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安徽省委专职副主委陈广文,民建中央特邀信息员田柏强近日建议将6月1日设立为“长江(全国)海难警示日”,以警示后人。同时设立遇难同胞纪念碑,悼念遇难同胞,并建议对重视安全的同行船只进行表彰。

   该建议认为我国的水上旅游事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此次事故属于特大型事故,在我国内河航运史上从没有发生过,长江上发生的事故原来只发生过小船翻船或沉船事故,除战争、地震等特殊情况外,在长江上从来没有发生过2000多吨的大船翻船事故。“泰坦尼克号”和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也只是发生在海上。这次事故可能对未来水上旅游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负面影响,设立“长江(全国)海难警示日”的目的,就是要警示后人,引以为鉴,牢固水上安全意识,避免重蹈覆辙,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长江旅游黄金水道安全性,使长江旅游成为安全游、放心游、幸福游。

   为此建议要强化和完善相关航运安全管理制度,把“见八不开船”作为航运“铁的纪律”。此次事故出现的龙卷风,风力12级以上,有关部门已作了多次警示预报,但是并没有引起该船船长的重视,船长自以为可以用提高船速度来抵抗龙卷风,因此造成此次事故。据了解,在航运系统有种说法叫“见八不开船”,即遇到八级及以上大风,或天气情况恶劣,船长可以决定停航或是改变航线。但是“见八不开船”,在安全制度上是否有明确规定未见披露,如果有,必须强制执行,如没有,应及时补充进去,作为安全航运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同时,建议对重视安全的“东方观光号”等船只应表彰。与“东方之星”同行的船只“东方观光号”,在此次航行中,其规模、人员、航线、旅游景点、停靠港口等都基本相同,但是由于“东方观光号”重视安全,发现龙卷风预告后及时停航,所以避免悲剧事件的发生。    

   还建议设立遇难同胞纪念碑,对400多遇难同胞,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本来应幸福地安度晚年,未想到遇到灭顶之灾。对他们的不幸,深表哀悼。建议在监利县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的长江岸边,设立遇难同胞纪念碑,刻上遇难同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等信息,以供人们悼念,并引起后人的警示。(何宏葆)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