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认真领学了十一届四中全会的公报。通过学习,大家依法治国方略认识有了一定提高。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这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深刻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参会人员围绕自身工作实践就依法治国各抒己见,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从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今天已17年。在司法领域出现了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而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具有划时代意义。如:在人民法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确保权责统一;首提设立最高法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等,但对今后跨地域设立的司法机关如何实现人大监督、法官的任免,如何公平公正实现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无障碍流通等问题开展了一些有益的讨论。大家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更好的保证民生、民权、民利,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此次学习会专题研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课题,会议要求各基层组织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途径组织好会员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部署上来。要发挥民建中法律会员人才优势,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立足法治,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