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探究

点击量:7364 发布时间:2014-09-11 15:58:57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协商民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历程

    在我国,协商民主始于革命战争年代,不断发展与完善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早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就着力探索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民主政权建设,在延安等革命根据地实践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建国初期,我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人民政协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成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协商民主从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发展到基层社会组织的事务协商,不断促进和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新时期,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2006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第一次把两种民主形式写入中央文件。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第一次确认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个概念,并强调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2011年中央把“协商民主”这一概念写进了中办16号文件,并且明确肯定了人民政协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等论断,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正式确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原因

  协商民主之所以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并发展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从实际出发,同国民党和其他民主党派进行合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先后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推动了协商民主的发展。1949年9月新政协的顺利召开以及后来的五年中,协商民主取得很大成就,这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分不开的。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民主形式发展成为民主制度,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共从国情出发探索民主的实现形式,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共什么时候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取得成功,反之就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

   二是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培育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出现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并且随着体制的转型,多元化的利益不断分化重组,形成了具有相同或者相似利益诉求的利益集团。他们的内在实力、社会影响力也许有差距,但他们的根本利益、核心价值、终极目标是一致的。由此,以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化解矛盾,增强合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在调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今天,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

   三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意味着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要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并指向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对话、讨论、审议和协商等形式,鼓励自由平等对话,尊重并理解他人,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理性协商。这就要求协商民主的代表选择、形式设计、程序运作、内容实质、价值目标能体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保障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追求,并超越需要和利益追求,促使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和政治制度,其实质就是要在协商中使各社会阶层表达利益诉求,确定社会利益结构秩序,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确立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根据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共同构建的政治文明成果。它确立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根据是:

  1、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是改造自然还是改造社会,主体都是人民群众。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所以,必须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而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充分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协商民主正好为各个社会阶层、利益集团等提供了表达利益诉求、进行利益调整和博弈的平台,有利于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诉求,在不断改革和调整政策中保障和促进人民的根本利益。

   2、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与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而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直接地参与国家治理,广泛参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政治生活。参与这些活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3、利益的诉求需要合理合法的途径。人们的活动一般总是从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人们的利益和追求有差别、有冲突,由此分为不同社会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协调,协商民主是不同的行为主体为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商量以达成共识的行为,也是政治主体之间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重要方法和途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民主政治中表现为政治权力系统内部立法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同部门之间、执政党内部及政党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在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表现为制定公共决策、分配权力与利益的协商。这种选举(票决)前的协商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社会利益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实行选举(票决)民主,是不公平和不民主的。

  4、集思广益,求同存异。每个人的判断、选择能力,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是有限的,存在着差异性,这样直接采用竞争性选举(票决)的方式产生多数派,可能无法得到最优化的决策。而且,当选举结果与自己预期差距很大,容易形成派系对立,甚至发生冲突。而选举(票决)前的协商可以在交流、对话中增强理性、拓展知识,提高公共事务的参与能力和选择能力。在协商民主实践中,由于参与各方都融入了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由此形成的共识,他们不会激烈反对或对抗,之后进行选举(票决)民主的结果也比较容易接受。通过集思广益协商形成的是民意,用协商来解决人类政治社会问题和政治冲突、协调政治行为,已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共识。

  5、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所以,制度建设必须考虑传统文化和习俗的制约因素,而且制度也是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在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封建君主专制,虽然没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主,但协商行为存在于策士、谏议等制度之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兼容并蓄、集体主义等价值追求,哲学思维方式是“和”、“宽容”、“妥协”、“中”,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是以和为贵,重和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对“和为贵”、“和谐”等价值理念进行全新的诠释和发展。

   6、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协商民主是反映社会现实状况、社会关系和人们选择意愿的理论建构。因此,它的科学性就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方面,受主体的认识能力和理论建构能力的限制;客观方面,受社会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关系的影响和人们选择意愿的真实性的限制。所以,理论建构、社会实践中的协商民主总是不完美的,需要不断完善。而且,现实的制度一开始就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它必然会成为不现实的,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所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要不断发展完善。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除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特征外,还有自己的独特性。

  1、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孜孜不倦的追求。为了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共产党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方式和方法。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深深的烙上了马克思主义的印记。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民主理论和多党合作理论等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而这些政治理论恰恰成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坚实的理论基础。面对当代中国新的历史形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2、从制度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而来的。协商民主正是在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保障下开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所以能够经受住历史与实践的考验,表现出独特的适应性和优势,正是因为这一制度所蕴含的“协商民主”的精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优势就在于能够充分激发各方面的参与热情,沟通协调,集思广益,共商国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对国家事务的重大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协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把它坚持好、发展好、落实好。

  3、从实践层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呈现出广泛多层制度化特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仅发生在国家政治层面,而且发生于基层社会领域,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渗透于国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呈现出多层广泛制度化的特点。在国家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协商民主最主要的载体和组织形式。政府在进行重大决议之前,也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例如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并设有公民旁听制度、听证制度、代表接待日等,依托多种形式,力求实现民主。基层社会领域,包括村民(居民)自治、社区议事、民主恳谈、社区论坛等多种形式。中国基层自治领域的民主协商也是中国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五、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义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提出,深化了对我国“人民民主”内涵的认识,破除了“选举等于民主”的狭隘理解,创新与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它可以将民主的公正性与效率性、充分性与权威性、尊重多数与保护少数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力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1、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最广泛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立和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信访举报制度以及基层民主制度等,拓宽民主协商的渠道,坚持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坚持依法参与、有效监督,坚持求同存异、合作包容,社会各方面的建议和诉求有了充分表达的渠道与途径,从而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公民尤其是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有效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往往“悬空”的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推进协商民主,在国家权力中枢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一道沟通、互动、协商的桥梁,既能够优化国家权力结构,增强政治权力机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又能使公众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国家权力机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实现“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的目的。

   3、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诉求的理性表达,最大可能地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各种性质矛盾复杂多变、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这就需要我们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建立形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能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诉求,并且通过平等的对话、有效的沟通、友善的商量等办法来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真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此外,协商民主的提出,还丰富了中国式民主政治参与的形式,使其由“四大民主”发展为“五大民主”,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系,从而使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流程更加完整,即“授权→协商→决策→执行→监督”。协商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在我国协商民主制度虽然不是人民民主在中国实践的全部,但却关乎人民民主在中国实践的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我们指明了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当前,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努力建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和拓宽协商渠道,发展和完善民主协商形式,广泛、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1、协商民主的广泛性,主要是参与主体与协商内容的广泛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决定着民主的性质。在我国,人民的广泛性也就意味着协商民主的广泛性。我国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和各阶层等社会各界以及各方面人士。扩大协商内容的广泛性,就是要使协商民主从政治生活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涵盖全社会的各方面。我们要在中共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推行民主协商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应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引更多社会成员参与到民主协商过程中来,以保障最大限度地整合与协调多元化的利益诉求。

  2、推进协商民主的多层性,就是要使民主协商从政党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逐渐扩展到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协商体系或格局。通过党内民主、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和基层民主等协商渠道,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基层民主协商等各种形式,让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把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出来。从而构建国家层面的政治协商、社会公民层面的基层民主协商等多层次的协商体系或格局。

  3、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就是要把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国家民主政治制度。要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规范民主协商的范围、主体、内容、形式、过程、责任与义务等内容,使民主协商的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党和政府与社会以及广大民众之间形成的协商对话制度、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要切实把协商民主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协商于决策之中,增强协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要从实际出发,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多种协商资源,推进立法协商(如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行政协商(如政府决策方面的咨询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民主协商、议政协商(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等)和社会协商(如基层民主听证会、议事会和评议会,网民之间的讨论协商等),构建一个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协商网络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前景广阔,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有序参与。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