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

点击量:7000 发布时间:2014-09-10 09:43:26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指明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这标志着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也是新一届党中央充分考量中国国情的必然结果,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征程。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精髓集中体现在中共十八大报告的专题论述中。研读十八大报告,可以概括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涵义:中国共产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就是要充分体现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与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是参与各方的平等性、议事内容的广泛性、参与方式的灵活性以及协商成果的丰富性。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义在于:

   1)协商民主能够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在协商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公共决策、实现“人民主权”。

   2)协商民主能够建构起理性解决政治参与诉求、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诉求,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使个别的、分散的意见通过协商渠道得到反映和解决。

  3)协商民主能够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决策过程更加民主,决策结果更加科学,有效地提高决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决策制定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协商民主能够通过协商过程使政策获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使民主更加具有广泛性和兼容性,从而保证政策实施过程更为顺利。 

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途径

   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开展全面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与顶层设计,为协商民主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坚实的制度保障。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事宜,涉及改进和完善当代中国社会制度与政策的各个方面,为此需要在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当前中国制度体系从协商民主视角进行系统审视和设计。

   1、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商民主是一个双边或多边的互动过程,居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正确领导,不断加强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培育民主作风,倡导协商精神,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

   2、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的研究和创新。科学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有些基本认识层面的问题,如怎样全面准确地理解协商民主的内涵,民主协商应该是附属于国家权力还是应该保持其自主性、独立性和公共性,协商民主制度是作为一种工具性、策略性的使用,还是一种战略性、国家体制层面的政治创举等等,都需要通过理论的创新加以厘清。

   3、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文件和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发布诸如“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协商民主建设作出科学的战略定位,作出全面的制度性和政策性安排;出台协商民主具体实施办法,将协商民主的精神和制度贯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作为严格规范的程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严格遵循。

   (二)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党际协商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党际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组成。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广泛协商历史悠长,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党际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

   首先,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同时,还应对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教育,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认识党际协商的重大现实意义,认识到党际协商以及执行党际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党际协商意识,切实坚持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意见,优化各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的环境和条件。

   其次,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参政力量,各民主党派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的自觉意识,以主动负责的姿态介入国家政治生活,切实履行职责和权利,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积极主动提出协商议题,并结合协商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百姓生活现实,掌握群众真实想法,从而发挥自身的利益代表功能,以最大限度地反映社情民意,真正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

   第三,各级人民政协要为党际协商提供宽松的氛围和良好的平台。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构,但在我国民主政治结构中,作为主要进行协商民主的政治组织,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能够以特有的权威性和超脱性,通过协商民主来协调关系、凝聚人心、汇聚智力、纾解矛盾,帮助党委和政府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难题。因此,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应充分认识自身的性质与使命,切实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五项举措,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协商机制,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畅通协商渠道,拓宽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充分反映民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建立和完善与政治协商相关的工作制度,推进政治协商的有效运作。

   (三)广泛吸收民众参与民主协商,大力培育和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协商民主建设,要严格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必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始终恪守群众路线,不仅要有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的高层政治协商机制,还要建立和拓宽基层协商民主的渠道,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中深入开展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

   1、进一步拓宽协商主体范围。改革开放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分化和组合,促进了利益主体的不断分化,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产生并发展壮大,新兴的社会阶层,也需要有一定的渠道和平台来表达自己的政治吁求和心声。时代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拓宽协商主体范围,以满足各社会阶层参与政治协商的不同需求,逐步实现从精英民主到大众民主的转变,逐步实现协商民主主体由国家公权力唯一主体,向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社会界别、基层群众等多元主体结构转变。

   2、推动协商过程中的民众参与。随着社会的进步,普通基层民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热情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政治、投身改革、参政议政。由于缺乏有效、规范的利益表达渠道,缺乏构建共识的机制,从而造成“网络民主”的泛滥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所以,在全社会倡导宽松、和谐的政治文化,了解百姓对协商议题的看法与认识,建构起理性解决政治参与诉求、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提高协商民主的群众参与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3、不断创新基层协商民主的新模式,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1)及时总结各地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符合实际的基层协商民主方式。协商民主在中国基层从无到有,出现了许多有意义的、符合我国渐进发展的民主政治改革趋势的实践形式。如一些地方在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管理等领域实行的“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村民民主评议会”等乡村和社区治理形式,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精神和内核。对于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逐步推广,使之逐渐成为基层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一种治理模式。(2)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制度的保障、体制内外的监督和问责机制。首先,加快法制建设,实现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其次,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协商充分发挥作用;再次,健全群众表达机制,拓宽参与渠道;最后,完善协商评价体系,厘清评价标准。总之,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化文件,将基层协商民主所有要素纳入制度规约范围内,以有组织的、有序的制度化参与逐步取代原先自发的、无序的政治参与,从而真正实现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为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3)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目前,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网络的普及也为民众的参与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但是普通民众自身协商参与能力和质量的低下,参与本身的无序性和分散性,使协商民主的成效大打折扣。而要在短时间内提升普通民众的政治素养和协商参与能力是较为困难的事情,因此,发挥社会组织和主流大众传媒的作用,就显得极为重要。社会组织的优势在于其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和公证性,在基层协商民主中可以尝试引入独立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第三方机构),参与民意调查,了解民情,反映民声,或者开展培训,对普通民众进行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和宪法精神的教育。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党的政策,传递正能量,传播政治常识,培育公民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同时为普通民众进行民主协商和政治参与提供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为普通民众提供发表意见的便捷窗口和实施民主监督的必要条件。

   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完善我国民主政治的理想路径。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丰富和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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