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成员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途径

点击量:6779 发布时间:2014-09-10 09:34:15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成果,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半个多世纪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一、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协商民主,指的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决策者通过协商形成决策并推动决策执行的政治活动。它是一种国家治理形式,可以通过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来运作,也可以是非规范的活动。我国人民政协中的政治协商,是一种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是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和制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中,参与协商的主体及“人民内部各方面”主要是指执政党、各民主党派、各民族、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处于协商的核心地位,是协商民主的主导者,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人民政协搭建了协商民主的舞台,是促进政党政治参与的重要机制。在我国,政党政治参与有两个通道,一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二是人民政协。政党政治参与的内容集中地表现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构成政党政治参与的主要内容。人民政协的这三项主要职能,囊括了决策协商、权力监督、献计献策、民意疏通、诉求表达等各个方面,就政治参与而言,范围广泛、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具有充分的民主性。因此,对人民政协来说,充分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主要职能的作用,是推进协商民主的职责规定;对民主党派来说,认真行使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参与的权力,是落实协商民主的任务要求。

   历史表明,凡是协商民主坚持得好的时期,也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较好的时期,而协商民主坚持得不好的时期,也是我国社会动乱、经济发展缓慢的时期。

   从实践层面来看,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地位与作用,体现了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主体地位。人民政协是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场所,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政协中,除共产党外,与一般行业、界别相比,民主党派是一种最重要的政治力量。各民主党派以政党为参加单位,以党派名义开展活动;以党派名义在政协会议上进行发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以党派名义开展调研视察、提出党派提案、开展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的集体提案往往成为从中央到地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头戏;民主党派的提案也为公共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或决策依据。要充分利用政协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优势,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专题调研、视察,深入基层、群众,广开言路,听取意见,集思广益,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建言献策。

二、如何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就为进一步实现最广泛、最真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指明了正确方向,为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

   新形势、新任务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领域,同时对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与水平是“长期共存”的价值所在,是“互相监督”的有效方式,是“肝胆相照 ”的显著特点,是“荣辱与共”的生动体现,也是衡量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地位和作用怎样、自身素质和社会影响如何的最终的标准。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全局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做到“建言”有新突破和新进展。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执政党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确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发展观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注入了新的思想内涵,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观察社会、发现和研究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才能为中共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其实,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框架下,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居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虽然不直接掌控权力,但承担着决策协商、权力监督、献计献策等涉及政权运作的重要任务。就是说,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实践中扮演的就是政党协商的角色。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巩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只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整合社会资源、调节利益分配等重要力量,才能为共产党执政提供坚强的政治资源,进一步夯实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二是履行传达民意的基本职能。民主党派具有超越不同区域、民族、阶层利益的优势,能够更好地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倾听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与执政党协商中一起寻求解决方案,在社会和政府之间充当缓冲器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途径与方法

   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职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与协调关系、自我教育。这些职能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

   长期以来,民主党派在搞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民主党派还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工作,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做出积极贡献。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对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渠道,是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要求。

与时俱进,民主党派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民主党派具有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高扬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传统。当前,民主党派除了继续发扬自己的优良传统之外,必须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来履行参政党职能,这是保持民主党派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惟有如此,才能够与时代同步前进,民主党派才能够并且带领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根据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内容和新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才能更好地参政议政。

   首先,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代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重要的方面。这就要求我们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特别是新一代的代表人物要继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在政治上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能够经受各种政治考验,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不容易;要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得有水平就更不容易。所以学习很重要,要自觉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学习法律和法规,要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时事形势,掌握国情和区域情况,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努力知情。更要勤于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从大局着眼,开阔视野,只有站得高,看得远,不是只就事论事,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参政议政水平。 

   其次,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绝不仅仅是几个代表人物的参政议政,更要重视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发挥广大成员的群体作用来参政议政。广大成员的积极参与,是开展参政议政,履行参政党职责的基础。支部是联系成员的的纽带,是发挥参政议政职能的基本单元,搞好支部参政议政职工作,对于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参与度和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三、要采用多种方式提高成员的参政议政的能力,特别强调的是要充分发掘和保护成员的政治热情。政治热情也是一种“能力”。有政治热情,才能积极地参与参政议政,才能较高质量地参政议政。还要为成员提供开展参政议政工作的平台,推荐一些成员担任特约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和特约教育督导员,还可以进行提案评比、提案工作研讨会、热点问题讨论、专题调查等等,不断地提升成员的参政议政能力。 

   总之,民主党派必须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之中推进和实现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体,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是两翼。当前,要把参政议政的关键点放在促进发展的建议对策上,把民主监督的根本点放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调节利益冲突,整合社会资源,为实现中华民族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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