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的途径探析

点击量:7382 发布时间:2014-08-04 10:03:58

协商民主是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通过平行对话、讨论、沟通、辩论、审议等协商方式,形成公共决策并推动公共决策实施的政治活动。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的过程中,汲取了世界各国的经验,结合中国特色,逐步确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建立多党合作的政治联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新中国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的正式形成。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内容及途径,协商民主的法律、社会政治制度体系逐步成熟,实现了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实践证明,“协商民主”这种基本的政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规律,它是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在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的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创造,是对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及其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建设国家,促进和谐、稳定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对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及途径作出了规定。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对协商民主的程序、环节、形式、途径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现阶段,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统一战线”协商。为适应我国“多党合作,一党执政”体制需要,中国共产党在各级政党组织中都设立了统战部,统战部常被民主党派称为自己的“娘家人”,她是联系民主党派与党委和政府的纽带和桥梁,同时,也是“集中民智、汇聚民意、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是“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实施”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模式运作中的出题者,在这一环节中,统战部所出的题目,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切、党委政府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民主党派结合自身优势,选准课题,深入调研,认真剖析,寻找答案,解决问题,坦诚建言,政府将可行调研成果予以采纳,交由部门实施。同时,统战部还可以综合地区情况,随时组织并支持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成果交党委和政府在决策时参考、采纳。

二是政协组织协商。人民政协协商,是我国较成熟和完善的政治协商平台,是具有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国唯一的以民主党派为参加单位,并以党派名义开展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民主党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来源广泛的优势,选择群众关心、党委政府重视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协名义深入群众,走访基层,开展视察、调研,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问题、剖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有较强操作性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在每年的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以提案形式提出,或在政协专题常委会上以调研报告形式提出。政协会议闭幕后,民主党派及其界别政协委员,可以党派或委员名义向政协组织报送社情民意,履行党派或政协委员在政协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立法决策协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我国的各级人大组织中都吸纳了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乐于参政议政,并有较强参政能力的优秀的民主党派人士,他们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有的在人大组织中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有的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有的担任人大常委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直接参与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直接参与立法的协商。

四是党政机关协商。为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参政议政、多党合作”作用,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政府机构中,配备民主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党政部门、司法机关,还聘请了民主党派担任监督员、顾问、参事等,在政府制定事关民生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时,广泛参与协商,更好地将党派意愿转化为政府行为。中共淮南市潘集区委还创新了新的协商模式,以文件形式明确区委、区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一对一”对话协商,民主党派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或履行职权有何意见、建议,可以直接与结对的领导对话协商,为民主党派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开拓了全新的协商渠道。

五是基层社会协商。多年的实践证明,民主党派是敢于说话、愿意表达群体诉求的,是最真实反映来自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视角广大人民群众声音的最重要的渠道。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的创新改革和发展,我们的社会结构,人们的思想观念,收入的分配形式,社会的分工等,也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变得日趋复杂。如处理不好这些利益关系,则会导致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给社会稳定和谐,甚至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都将产生不利影响。民主党派来源广泛,也可直接与利益不同群体进行接触、交流,将不同的利益群体诉求集中起来,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委、政府,党委、政府集思广益,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将不同利益群体统一起来,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充分考虑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民主党派再将党委、政府的政策,迅速传递给广大群众,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民族的大团结,社会的大和谐,中华儿女共同的“中国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不健全。我国目前民主党派进行协商民主的主要平台是通过人民政协组织,但宪法中虽提到了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地位、作用,却对协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方法、权利、途径等并无明确规定,协商的途径不明确、不规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虽对协商民主的途径有了规定但无推进途径实施的保障性措施。由于受条件限制,很多基层支部无专门工作人员,无相应的办公场所,有的虽有办公场所,但场所拥挤,几个民主党派挤在一间房子内,多数在工作所在单位办理党派事务,也有的少部分只能在家里开展相关业务,无足以适应调查研究、开展活动的经费和场地,民主协商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二是途径不通畅。一方面,民主党派在领导岗位及人大政协的比例较少,不能广泛参与协商。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民主党派参与协商的途径渠道有限,很多地方党委、政府仅仅将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当作摆设。有的地方将民主党派虽按政策规定比例安排了民主党派担任领导职务,但将其安排在了次要位置上,分管次要工作,很多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都不事先征求意见,只有那些无关紧要的信息、事情才让民主党派人士知情,协商作用得不到很好地发挥。再者,民主党派在基层协商中的作用比较淡化、薄弱,协商民主流于形式的较多,没有把一些事关民生的重大事情纳入协商的范畴,协商的途径不通畅。

三是参政议政水平不高。我国民主党派目前采用的是一种松散型的自我管理模式,多数民主党派人士都是生活在社会的不同层面,工作比较繁忙,他们很少集中学习或开展组织活动,有的加入民主党派的动机主要为了组织给予的“光环”,缺少参政议政的主观能动性,部分基层组织整体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较弱,除按规定要求参加政协和中共统战部门活动外,不懂得怎么利用其他途径和平台进行协商民主。

三、建议对策

(一)健全民主协商途径的机制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其所扮演的角色中,主要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表达诉求与协商关系、自我管理”等几个方面的作用和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有利民主党派发挥上述几个方面的作用创造条件,不断健全民主党派履职的机制,完善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途径,为民主党派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增加民主党派驻会人员和活动经费,科学规划民主党派履职途径,帮助民主党派尽快实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制度,有途径,有成果”,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保障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途径顺畅。

(二)拓宽民主协商途径的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为民主党派履职创造条件,提供的必要的条件,民主党派也要不断创新履职途径,在传统的、现有的履职途径之外,只要有利于协商民主,有利发挥作用,无论方式、方法、形式如何,都可以作为协商民主的途径,如通过召开协商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沟通会等方式协商,还可以利用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进行协商。

(三)民主党派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怎样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得有水平,这就要靠民主党派及其代表人物的能力和水平,只有不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政治水平、理论水平、文字写作水平,才能在生活和工作中提炼出好的课题,找准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剖析,并靠民主党派自身参政功底和经验,找准自己所需要运用的参政议政平台及途径,并通过这一途径和平台,展示参政党的水平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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