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5694 发布时间:2014-06-11 14:59:28

民建各市级组织:

  为推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做好全国民建思想宣传工作会议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交流会议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民建安徽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建发字[2014] 5号)的各项要求,推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主题,重点总结和交流各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加强思想宣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进一步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思路和举措,以思想宣传工作的新方法、新成效推进民建事业创新发展。

二、要求

  1、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先进典型。各级领导集体成员带队深入调研,准确掌握会员思想态势,了解思想宣传工作及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在调研中,注重总结阶段性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现典型人物和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丰富活动载体,弘扬优良传统。准确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通过报告宣讲、座谈研讨、征文演讲、教育基地观摩培训等形式,采取会员愿意参加、乐于参与的方式,努力扩大参与面,传承老一辈的政治信念,弘扬民建优良传统。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氛围。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充分运用鲜活经验,努力搞好成果转化;并充分利用会内外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探索和创新思想宣传工作方式、方法,用新思路和新措施深入推进开展思想宣传工作。

请各地将近年来开展思想宣传工作,特别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经验和做法以及今后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并于7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如下地址:
    电子邮箱:835426437@qq.com, qkm888@qq.com

联系人:何宏葆 秦克明 电话:0551-62603065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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