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参政”李修松

点击量:4796 发布时间:2014-05-13 10:43:47

文化“参政”李修松

陈广文  秦克明

     

题记:

李修松先生无论是当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他反映出来一些意见都是站在文化建设的前沿,对文化产业发展是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  孙若风

 

一、当之无愧的文化“参政”

2012926,安徽省行政学院。偌大的会议厅座无虚席,全场鸦雀无声,只有李修松那浑厚、高亢的男声在回响。

其中除了民主党派的部分优秀分子被选拔到各级政府任职,参与国家和地方事务管理等外,上述职能主要表现为参政议政。”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发言使每一个到会者听得聚精会神。

就治理社会来说,其最高境界是协和万邦……

《尚书·酒诰》云:人无水监,当于民监,意思是统治者即使没有器皿盛水来照清自己,也应当通过老百姓的反映来正确认识自己,去除不善,完善自己。

全新的视角、令人折服的分析说理,不断赢得现场一阵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李修松作为民建安徽省主委、中央常委及文化委员会主任,长期担任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同时为中国先秦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楚文化学会副理事长、安徽省首批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教授,出版《先秦史探研》、《中国社团史》等著作18部,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又是省政协副主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全国政协委员。 

长期以来,李修松不仅大量的参政议政成果在中央和省的层面上被采纳,同时,他还经常为全省民主党派骨干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做参政议政辅导讲座。

回顾李修松多年的参政议政实践:一是他参政议政的视角独特。从从文化遗产保护到利用,从文化创意到文化创意产业,从软任务到硬指标,从文化资源到文化经济,从“送文化”到“种文化”,提出的“文化见解”独树一帜;二是李修松参政议政的成果数量多。10多年来,他每年仅在全国人大或政协提出的参政议政成果便有五六项之多,名副其实的文化参政议政“大户”。第三是他的参政议政质量高,成果大多得到采用,媒体广为宣传。他撰写的重点材料常被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乃至被民建中央报送有关方面,得到领导批示,为相关文件采用。

称李修松为文化“参政”,十分恰当。

 

二、文化政治:首次提出从“文化基因”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李修松在多种场合,以论文、讲演、建议、提案等多种形式,大声疾呼:要有机继承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和文化传统,因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的文化土壤之上的,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这个论述,为我国统战系统目前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坚实的历史文化依据。

李修松认为,必须在系统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基础上,有机吸收改革开放以来各个方面创新发展的成果并转化为文化成果,从文化深层提升全党全国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同时运用文化创意等理论方法,创新文化传播、教育手段,让中国特色先进文化广泛扎根广大人民群众心田,从而发自内心地热爱民族文化,热爱祖国,坚定自觉地跟随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当前,更需要将文化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提升我国的文化创新能力,借以促进各方面通过创新破解难题。

三、文化经济:文化经济论 

     2014312日,北京,中国经济网《聚焦两会“文化名人访”》节目录制现场。

“是的!”李修松的各个观点,时时被主持人和其他受请嘉宾认可和赞同。在谈到文化产业时,李修松强调,必须努力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大力发展文化经济。但他明确指出:文化产业产品具有双重属性,一个是产业属性,要追求利润,但又有意识形态的属性,因此,文化产品生产必须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传播正能量。

李修松声音不高,语气却不容置疑:“中外历史都表明,在文化市场中,文化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矛盾!”

从国家长治久安、特别对于培养下一代来讲,必须要用我们的作品去鼓舞人,去影响人,去传播正能量,那种一味迎合世俗和低级趣味的文化产品,不仅会败坏人伦道德和社会风气,破坏民族形象,有损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而且会从根本上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最终也实现不了自己的经济效益。

10多年来,他成功地实现了从学者到官员,到文化参政者的华丽转身,从历史学到文博考古,到文化(物)旅游,到文化产业,到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重点一步一步拓展。早在2011年,他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带动文化产业并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一文就被《人民网》等作为专家解读六中全会精神的14篇文章之一发表。其内容与国务院今年推进的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大举措正相合拍。这几年,一篇又一篇涉及“文化经济”的建议、提案被他提出来,在经济社会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四、笔耕不缀的文化“参政”

李修松参政议政方面的成果涉及多个方面。面对我国文化投入的不足,文化建设长期滞后,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发展的欠账越来越多,文化基础相当薄弱,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出现文化荒漠的现状,李修松心急如焚,及时提出《关于建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文化事业基本保障制度的建议》。文中,他大声呼吁“文化是凝聚民族存续、发展和振兴的灵魂”。他提出了“国民文化底气和文化自信力”、“文化低保”等一系列新概念。他提出的诸如将多个文化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一五计划等许多建议都得到采用。

多年来,李修松在文化立法方面,提出了多项可行性建议。与他的呼吁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终于出台。他提出的关于《旅游法》、《文化事业保障法》的立法议案,以及修订《文物法》的议案,都得到采纳。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法》修订时,其中第十七条采用了他此前连续两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逐步建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财税激励机制的建议,将企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的经费可充抵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从原先的3%提高到10%。在大会讨论时,他们又作了应再增加几个百分点的发言,再次被采纳,大会通过此法案时提高到12%

白天处理完公务,已经是深夜,李修松仍在奋笔疾书。在他所居住的生活小区,他的寝灯,总是最后熄灭的几盏之一。明天还有会要参加,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推开窗户,李修松像平时一样望着满天的繁星和一轮残月,思索着、思索着。

不知不觉,仿佛又有几根白发、几丝细纹,已经爬上他习惯沉思的脸庞上。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李修松的眼里,窗外阑珊夜空中,仿佛总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自己:那关切的目光,伴随自己,在全省、全国参政议政的舞台上不断努力、更加闪亮;那关注的目光,坚定着自己,在全省、全国参政议政的道路上,不断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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