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点击量:8666 发布时间:2013-03-08 15:11:13

在中共十八大会议中,着重强调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的三项重要任务。作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者,自然更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建设。这种理论建设能够为“社会主义道路”探索正确的方向,为“社会主义制度”提供论据。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来说,用一种正确的理论来形成多数人的共识,将有利于统一步调、形成合力,有效地推动社会进步。

鉴于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一定要弄懂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只有先弄懂什么是社会主义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解决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否则就容易走弯路、事倍功半。

社会主义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学术界把它列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科学社会主义” 。它是以马列主义为理论基础,又是在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丰富、完善的新兴学科,因此它有极其丰富和深刻的内容,有一定的复杂性,远不止一般教科书中所阐述的那样原则、那样简单。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门科学发展得不够理想,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期望借十八大的东风能尽快建立起这个理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

 

一、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在实践中逐渐深化的。

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初期流行着这样一种认识:“社会主义等于苏维埃加电气化”,也就是“政权”加“生产力”。虽然这种说法并不全面,但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必须致力于完善国家政权机构,努力恢复生产发展经济,这对推动我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到了五十年代的后期,经济改革摆上了日程。由于当时对“全民所有制”的规律还认识不足,对私有经济的积极作用也重视不够,于是在1956年对工、商业“所有制改造”中,在1958年的农业集体化推行中有过激、过左的倾向,因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给当时的经济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极左”、“平均主义” 也不是社会主义。并正面提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要避免“两极分化”;提出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协调发展,将“计划经济” 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使我国的经济、国防、人民生活都得到了明显地提高。邓小平的理论和实践,说明他对社会主义的认知是正确的、创新的。      

当然,人们也看到“改革开放”后也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如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对权力的监控效果不够好,贪腐、浪费等现象尚有待克服等等。由于这些问题都有较深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理论根源,若是以就事论事的方法简单应对,必然难以根治,必须从理论上找出根源、制定正确方案方得彻底解决。正确建立“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将有助这些“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二、究竟什么是 “社会主义”?

   虽然“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果。但也有人(甚致某些国家)怀疑“改革开放”的论点和政策都符合马列主义原理吗?为了打消这种疑虑,我们不妨先看看:马列主义经典理论对社会主义是怎样阐述的,再对照“改革开放”是否一致,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发表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一文中,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精辟地论述。他说:“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已是毫无疑义的了。在这个过渡时期中不能不兼有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和特征。在这个过渡时期中,不能不是衰亡的资本主义和成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全集》第30卷第87页)。这段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费解,关键是对“两种社会经济结构”这个词语需要分开理解:   

这里指的“两种”是指“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种性质的“社会经济结构”。那么什么又是“社会经济结构”这里也包含两种含义:一是“经济结构”,指的是所有制、分配制等属于“生产关系”方面的内容。二是“社会结构”,主要指的是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方面的内容。联起来理解就是:社会主义就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漫长的历史时期,在这过渡期中既有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可称“资本主义因素”);又有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可称“共产主义因素”)。在这过渡期内这“两因素”是共存的、也是矛盾的。总的趋势是:资本主义因素逐渐减少,共产主义因素逐渐增加,直到量变引起质变,社会主义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社会。

可以看到:正是这“两因素”之间数量、结构及其发展方向的变化,决定了该社会的性质。人们就把这种理论称之为“两因素”理论。那么“两因素”理论是正确的吗?由于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我们可以用“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来验证一下它的对错:

在“改革开放”前,人们都把雇佣劳动、私有经济、股票市场、金融市场等,看成是和社会主义水火不容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被政策所否定,结果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发挥了“资本主义因素”(如私有经济等以上内容)的作用,也发挥了“共产主义因素”的作用(如国有经济等),结果促进了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果。于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了:“两因素”的理论是正确的,反过来也证明了“改革开放”是符合马列主义原理的。

任何理论都是发展的,“两因素”原理的提出距今已近一个世纪了。也需要根据实践作进一步的拓展:

1,“两因素”需要筛选。是不是所有的“资本主义因素”和“共产主义因素”都能纳入社会主义的范畴中来呢?不是!只有能促进当时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有助于人们觉悟提高的“两因素”才能纳入到社会主义政策、制度中来。

2、“两因素”的结构需调整。“两因素”不是像掺沙子那样混合在一起的,而是有机地化合成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某些结构。“两因素”的比例协调了、结构合理了,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能起阻碍、束缚的作用。当然这种协调、合理是相对的,不协调、不合理则是绝对的,因此如何通过阶段性的改革来调整“两因素”的比例和结构,使之能促进生产力不断的发展,则是改革部门的职责。  

社会主义社会改革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两因素”比例与结构,使之不断合理化,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从“两因素”理论中引伸出来的一个新论点,事实也是如此。

3、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性”

“两因素”发展总的趋势应是“资本主义因素”越来越少,“共产主义因素”越来越多。这种趋势的推进应该是自觉的促进过程。所谓“自觉”,是指对规律的认识,即根据生产力发展需要,通过改革来实现“两因素”的合理调整。“两因素”正确发展的长期轨迹,就反映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性。

另外,对“两因素”自觉的调整,体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观能动性,是党性的高级表现。反之,任何不是根据客观的需要,仅凭主观“想当然”的改革来促进“两因素”的调整,就有从两个方面走弯路的风险。

因此我认为:方向的自觉性,应是社会主义的另一重要特征。

 

三、“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的展开。

正是由于自觉性和规律性的需要,社会主义建设特别需要理论的指导。首先社会主义国家一开始就是以社会主义理论立国的。又由于社会主义的建设时间漫长,目标远大、岔路又多,迫切需要有类似“北斗星”系统来导航,“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应能起到这种导航作用。加之,社会主义建设中还有许多新的问题要解决,新的理论要研究、新的规律要遵循,都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

社会主义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相应的理论体系也十分复杂。如何系统地展开是首先雷要考虑的。我认为: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应围绕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两条主干展开。因为生产力的本身并不存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所以社会主义的理论只能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内做文章,使其成为该理论体系的两条主干。

1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创新

生产关系是能直接影响生产力的主要方面。它包括了“所有

制”和“分配制”两个主要方面。

就“所有制”而言。总的讲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协调发展。但是还应该深入研究:多种“所有制”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中比例的变化,这种变化也正是“两因素” 比例的变化。

即使是“全民所有制”也还有许多理论问题值得研究,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有哪些管理形式?除了由政府“管办不分”、“政企不分”的形式之外,是否还有其体制创新的模式值得研究?

就“分配制”而言。这是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问题。既然“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都不是社会主义,那么就要先从理论上探讨解决行业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的各种方针、政策、办法。

2、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理论创新。

我们知道:生产关系可以直接影响生产力,而上层建筑又可以直接影响生产关系,通过生产关系来影响生产力。所以人们常说:政治体制滞后,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很难深化的。上层建筑涉及的领域很多:其重要的有:

将社会主义相关的理论进行系统综合。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理论、党政管理的理论、传统《政治经济学》等理论进行整合,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并结合实践经验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使社会主义理论得以延伸、丰富和发展,使其更贴合实际、更便于为实践服务。

研究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理论创新。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因涉及敏感及深层次问题较多,所以既要积极改革又要稳妥慎重。有些应先在学术界议论,有了成果再反复试行、总结成熟后,方能逐步推开。例如:加强和改善党领导的理论,如何加强对权力监督与管控,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人民代表大会”职能拓展的理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等理论,若能取得新的科研成果,又是切实可行的,岂不是可喜的进步。

社会主义文化管理体制的理论。随着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人们对文化的需求就更为迫切。社会主义文化与其它社会的文化既有共性的内容(如人性的方面),也有其特殊性的内容(如阶级性的方面)不可偏废。要处理好“管”与“放”的辩证关系,既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也要对某些暴力、色情等低俗文化加以控制。要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意识形态的管理体制。意识形态本身就涉及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既要宣传正确的意识形态主旋律,也要重视不同的谐音,还要正视各种错误思潮的负面影响。对错误思潮只宜先在学术范围内讨论。批判应仅对错误的观点,尽量不要针对某个人,更要防止从政治、组织上对不同意见者的歧视,以利团结。

社会主义的环境理论。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从外部看,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良好的和平环境,但是在帝国主义还处于强势的情况下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也应研究如何应对的原则与策略,以便群众了解与配合。国内的环境主要有生态环境、治安环境、人文舆论、国民素质环境等等,都应通过研究提出提高与改善的方向和途径。

 

总之,理论建设既不能照搬传统的社会主义经典理论,又不能只是对社会现状作表象的描述,必须提升到规律和理论的高度来论述;所以这是一个由粗到精、由偏到全,渐进的、专业性很强的科研工作过程,需要有一个高水平的理论队伍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束完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指: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与传统社会主义的理解与做法都有所不同的,别的社会主义国家可能还不认同的社会主义模式。能相互交流固然好,殊途同归也不错。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毕竟也是社会主义,其中必定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可供参照。在近一个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定能给愿走这条道踣的其它个人、群体乃至国家以借鉴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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