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第三届企业家联谊会召开第二次理事大会

点击量:6358 发布时间:2008-02-25 21:10:16

    2008年2月25日下午,民建安徽省第三届企业家联谊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在合肥良苑商务会馆召开。省民建企业家联谊会理事长周东红和50余位副理事长、理事参加了会议。周东红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2008年省民建企业家联谊会工作要点》,并就省企联会2008年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增补合肥万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美蓉,合肥百事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黄百娣,安徽新亚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顶峰为副理事长;增补阜阳市中联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建中,安徽安港大酒店总经理徐树远为理事。
    会议邀请省法制办立法处处长陈一胜做了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的主题讲座。
    周东红作总结讲话。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实施,该法律对《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比如,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告知义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及解除条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劳动立法上的重大变化。新法出台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将面临变革性的挑战和考验,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乃至经营管理模式,势必受到较大影响。民建企业家会员要尽快调整或变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提升企业中高层的劳动争议预防技能,要认真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条款,认真审阅和企业员工签订的合同文本,并对合同风险做全面考虑,以应对《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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