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48期加快我省皖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宿州 闫旭)

点击量:10954 发布时间:2012-06-18 11:11:52

民建省委理论研究专委会副主任、宿州市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建市委专职副主委、高级工程师闫旭反映:皖北地区是我省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农产品加工基地。近年来,皖北各市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皖北现代农业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制约皖北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影响和制约皖北现代农业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从总体上看,现有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管、用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普遍存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设施陈旧、老化,配套不齐,水利、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欠帐较多。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仍然不高。主要是农产品行业协会、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带动能力弱;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滞后,农民与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农业企业仍以本地农产品初加工为主,农业的外向度不高,没有形成农产品大流通、农业大开放格局。

(三)农业生产方式仍然落后。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化不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受农民认识、流转效益及流转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制约,土地流转面积较小,传统耕作方式仍占较大份额,影响了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农业生产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农业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存在农业科技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等弊端,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服务能力不够。由于受文化程度的限制,农民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新品种的能力不强,且缺乏必要的技能,这些都影响现代农业技术的快速推广。

二、皖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

皖北各市在现代农业和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农业在三产中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农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加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还任重道远。通过调研现就如何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土地整治、农田改造、防护林网、农田机耕路网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合理布局水利设施,强化水利保障体系建设。皖北地区是我省的主要粮食主产区,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皖北地区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振兴科技教育等操作性较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扶持,积极推进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皖北地区倾斜。

(二)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协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服务;扶持培训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增加农民就地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各级政府应主动与农业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力度,大力推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大适合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促进农业科技与农村经济的结合。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和转产就业能力,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四)努力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和土地瓶颈。一是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在农业企业融资方面,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提供协调服务,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涉农企业与银行的信誉合作,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积极引导涉农企业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吸收农户、基地和其他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单位入股,增加涉农企业资金投入,壮大涉农企业资金实力。在解决农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方面,探索建立资金互助机制、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切实解决农民因为小额、短期、频率高而出现的贷款困难和农民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依托资金互助增加农民的生产经营效益。二是解决影响农业规模经济的土地瓶颈。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农民自愿、稳步实施、依法流转、规范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规模化经营,以达到既能提高土地效益,又能将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上转移出来,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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