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39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现状及对策措施(蚌埠 丁莉)

点击量:8066 发布时间:2012-06-13 12:07:21

蚌埠民建会员、市农机局监理站副站长丁莉反映:“九五”后期,由于全国农机保有量不断减少,农机具日益老化,农业综合生产水平能力徘徊不前等问题,为了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机技术装备水平。2004年伊始,国家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一、农机购置补贴现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实施的七年来,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范围逐年扩大、标准逐年提高,许多农民群众从中受益。就蚌埠来说,中央财政安排给蚌埠的购机补贴资金由2010年的3756万元增至2011年的4500万元。据悉,2012年,中央财政下达给蚌埠的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则达到3660万元,比去年增长18.4%。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蚌埠农机部门通过认真组织和实施,完成补贴资金4500万元,拉动农民投资0.9亿元,实现农机投资总额1.3亿元。共补贴各种类型农机具3867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746台,联合收割机1269台,其他农机具1852台,蚌埠共有3004户农民受益,补贴政策成效显著。2011年,我省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11大类33个小类95个品目机具。按照要求蚌埠共选择6大类10个品种机具作为本地补贴机型。

可以说,购机补贴政策使广大农民真切感受到这项惠农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实惠。真正实现了让有机户有钱挣,无机户有机用,方便了种田农民,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二、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申请报名只凭身份证和户口薄,不设置“门槛”,报名人数无法控制,基层农机部门操作难,真正有购买意愿的农户取得补贴指标难。

2、抽签、摇号或抓阄等补贴对象确定方式,不可避免产生一人购机多人报名的现象,容易出现张冠李戴,滋生“围标”、“转让指标”等投机行为,基层农机部门取证难、认定难、处罚难。

3、农机部门责任大、权限小,面临问题多、解决措施少,操作办法多、敢用的少。

4、近几年中央对农机购置的补贴资金投入虽逐年增加,但与农民不断增长的购买需求和补贴愿望依然差距较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民的需要。以蚌埠为例,全市约有半数农民的补贴申请得不到满足,供求矛盾突出。据悉,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改变过去的定向补贴,实行先购机后补贴的政策。这对于想致富又急于购机而低收入家庭来讲肯定是一笔非常大的经济负担,以联合收割机为例,最便宜的价格都在10万左右,可以想象这些农民群众或是望机兴叹或是东借西挪想尽办法筹集资金。

三、建议

1、实行全国统一补贴标准和补贴额度,取消省、市、县三级累加。据了解,有些地方对插秧机等机具进行累加补贴,如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的补贴比例在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80%-90%。由于各地累加补贴额度的不同,形成了地区间价格差异,给倒卖农机提供了利益空间。对地方亟需的机具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量的增长。

2、合理安排补贴资金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暂不适合实行“普惠”。一是对农机具,应该做到人人使用,但不需要人人拥有。我国人多地少,户户买农机特别是大型农机会造成农机作业量严重不足和资金浪费,应鼓励联户购买,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发展,开展合作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机具利用率。同时,农机购置补贴也会间接降低农机作业成本,通过社会化服务,使没有直接得到补贴的农民也能间接享受到农机补贴实惠;二是实行“普惠”不利于促进农机工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所有机具都补贴,体现不出扶优扶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的政策导向。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虽然年年增加,但资金仍有缺口,据农机部门反映,一些农业大县补贴资金仅能满足当年补贴需求的不到50%。

3、降低单台补贴额度,扩大受益面。

4、如果继续实行差额购机,则允许农机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如收取购机保证金(或提供购机能力证明)方可申请。在办理补贴手续时缴纳部分核查押金(收取后办理申请人定活两便存款单),在机具参加一个季节作业后经核查无问题的及时返还。这样既能保证补贴户配合核查,也有效防止部分倒卖补贴机具的现象。

5、转变农机补贴操作行为。由农机、财政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政府牵头,农机、财政、工商、物价、质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动,以形成自上而下、监管有效、打击有力的操作运行机制。

6、虽然国家没有那么多钱对所有农机购买者给予补贴,但可否考虑按照申请者实际家庭收入实行阶梯式购机补贴。即通过核实申请者家庭经济收入高低,采取二种不同补贴率,高收入家庭补贴额度降低,低收入家庭补贴额度增加,以满足申请户的购机补贴愿望。让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农政策、民心工程惠及到每一户农民群众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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