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34期当前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阜阳 张永侠)

点击量:7842 发布时间:2012-06-13 12:04:14

安徽省政协委员、阜阳市政协副主席、民建阜阳市委主委、阜阳市建委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张永侠反映: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在新形势下,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农业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但是,我国目前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八五”期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资金规模远远低于上世纪80年代总体水平,“九五”至“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占全国基础设施建投资总额比例与“一五”至“五五”期间水平相差甚远,“十一五”期间还接近历史最低点;二是农田水利建设缺乏规划,管理混乱,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造成规划无序、施工无质、管理无度,科技含量低,存在很多工程隐患;三是管理粗放、建设标准低。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建成的管理粗放,过早地失去其使用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工程建设缓慢、老工程年久失修。老工程由于缺乏严格的过程管理机制,一些老工程设施年久失修,失去了其功能造成公共资源浪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了解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农田水利建设变成真正的阳光工程、便民工程。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对策

1、健全完善水利政策法规。要建立完善的水法规体系,用法律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地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使水利建设管理上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和对打击“水”违法案件,规范水事活动,保障水事秩序。依法足额征收各项水利规费。要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分级负担、受益负担、分级管理、收益补偿等政策,划分事权,明确责任,进行分类指导。要以水资源管理为重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益,注意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激励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政策,调动各级大干水利的积极性。继续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2、加强农田水利科研工作。目前,国内已有较成熟的生态农业、节水农业的科研成果,如覆膜法、喷灌法、滴溉法、循环水培法及抗蒸发剂的应用等。要进一步加强新的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政府要加大对农田水利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和倾斜,并且政府要制定吸引和稳定农田水利科研人员队伍的良好政策,确保农田水利科研工作向深处和广处推进。

3、改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取消“两工”以后,除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工程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筹措已经成为农田水利建设的瓶颈,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应该开拓思路,以经济手段建立长效节水办水利的机制。除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向农田基本建设倾斜外,要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应尽快建立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国家已经立法对水资源收费、对环境污染收费,则水资源使用和环境改善的收益方自然可以视为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水利及环境保护项目可以招标由企业集体、个人投资兴办。

4、加强水利宣传教育。农田水利建设具有巨大的经济保障和环境保护功能,因此他也应同时属于全民和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可以类似全民植树造林一样,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体国民、社团、企业出钱出力,共同办好农田水利网络体系,造福国家、造福人民。古语曰:“无粮不稳”,“农业安天下”,没有过硬的农田水利设施,粮食安全就没有保障,农业生产就不可能稳定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就不可能稳步提高。因此,我们要在纵观新时期全局新形势的基础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安全生产,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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