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23期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监管的建议(黄山 汪潇溪)

点击量:7350 发布时间:2012-06-08 11:25:40

安徽省政协委员、黄山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汪潇溪反映:随着城市日趋工业化和现代化,随之而来的企业 “三废”污染严重地破坏了人居环境,威胁着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将森林引入城市,让森林发挥其生态功能,用来改善城市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的重要性。目前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被园林绿化的城市不但给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给市民带来四季丰富绚丽的色彩,彰显一个城市地域特有的人文风貌自然风采和历史脉络,根本上满足了城市居民身心需求。

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土方工程、给水排水、后期管护等等,涉及规划、工程发包、工程选材监理等环节,在这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很大的人为空间。

对于苗木特别是古树名木来说,个体差异性非常大,又具有唯一性,无法做到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以地面以上1米左右的树木胸径为指标制定的指导价,但树木枝丫支数、树冠形状、树高等都难以做成统一的指标,导致价格随意性很大。“同一种树木、同样的胸径,树冠为半冠的树的价格可能就只有树形较好全冠树价格的一半,定价就看树形好看不好看,完全没有规范。”有资料显示:“以一棵原产地2万元的银杏树为例,供货商赚取2万元利润,加上运输费和其他费用(评估费用、预留回扣等),最后开价可能就达一棵10多万元”。 据有关报道称有的地方用较廉价的小灌木,实际种植数根本没法量化,种七八千株入账1万株,很难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园林绿化部门,利用城市道路扩张之机将树木移走,购买新树种植,再将原来移走的树“购买”回城市种植,循环获取利益,有的还以补种、护理为由长期获取利益等等。正因如此,园林绿化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如原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因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市也曾在此领域发生过重大经济案件。

城市园林绿化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绿化资金,为防范于未然,应当做好监管工作。因此建议:

1、加大对此类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力度。

2、加强审计工作。加强对发票、购销合同和苗木单价清单等环节的核实。

3、对于廉价的苗木,通过科学方法核实量化;对于未成活苗木做到缺一补一,并进行实拍照相、书面材料存档。

4、加强廉政教育。教育此类涉及园林工程的干部廉洁工作,从而减少腐败形成,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完善的制度。

5、政府部门应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将项目招标、采购监管、工程管理、后期履约等信息公开,让这些信息更加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最大化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6、政府主管部门要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尽快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完善园林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行业信用记录,建立行贿人员信息资料库,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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