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16期关于规范酒后代驾服务的建议(合肥 龚存玲 任众)

点击量:8896 发布时间:2012-06-08 11:22:17

合肥市蜀山区政协委员、民建会员、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龚存玲,民建合肥市委机关干部任众反映:随着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监管力度加大,特别是新的《刑法修正案》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驾车在酒店应酬的人越来越多,推杯换盏后,对驾车族来说既危险又违法,于是代驾服务悄然兴起。

酒后代驾在我省发展的非常迅猛,在省城合肥的各大酒店都提供酒后代驾服务,这对于维护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代驾公司没有合法的行为主体,大部分代驾公司无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二是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酒后代驾价格不一。在合肥,有的按照公里计费,有的按照时间计费;三是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都是一纸协议,且签协议时有的车主已经喝醉,不能清醒的了解责任和义务,容易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后代驾服务,我们建议:

1、省委省政府牵头调研,以地方性法规设定从事代驾服务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明确其经营主体资质、代驾服务人员资格,规范行业准入。

2、以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统一合同版本。如明确规定代驾公司、代驾司机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统一代驾协议文本;发生事故和纠纷如何处理等。

3、代驾人员的个人信息应纳入到运管部门管理范畴中,从而起到约束其行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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