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15期关于规范管理农村自来水工作的建议(亳州 李阳)

点击量:7476 发布时间:2012-06-08 11:21:57

亳州市谯城区政协委员、民建会员、亳阜高速路政大队路政员李阳反映:自从我省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以来,累计有上千万农村居民用上了安全优质的饮用水,彻底解决了农民饮水难、不卫生的问题,同时在农村自来水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欠规范的地方,对此建议如下:

1、尽快协调物价主管部门,确定政府指导价,给定一个合理浮动的水价空间,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征收水费。

2、对村民外出务工较多,家里有自备井的村庄,为避免自来水厂负债运营,可以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水价征收水费。

3、对自来水管道出现险情的管理,农村水厂经营公司应设立公示牌,将应急保修电话、安全管理员姓名、紧急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示。管理公司接到村民报修电话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派技术员去现场查看,可以当场及时修复的,应尽快予以抢通,保障村民饮水安全;无法及时修复的,应现场承诺,在三到十个工作日内彻底修复损坏的管道。

4、水务部门应设立农村自来水管理员,负责受理农村自来水管理中的具体事务。

5、对运营有困难的水厂予以财政补贴,确保其正常运转。

6、不同地区的地下水质会有很大差别,要针对不同区域水质情况,安装相应的净化设备,以确保村民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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