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2年社情民意第11期办好“小饭桌” 解决家长后顾之忧(芜湖 方恒军)

点击量:6244 发布时间:2012-06-08 11:17:57

    民建会员、芜湖瑞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恒军反映: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大中城市家庭的学龄儿童家长无暇顾及在校子女的午餐、晚餐,因此,学校附近居民家庭创办的供应午餐、晚餐的“小饭桌”便应运而生。 “小饭桌”的出现,解决了很多学生就餐、接送的后顾之忧,但“小饭桌”良莠不齐,也让许多学龄儿童父母忧心忡忡。现在很多“小饭桌”是一种纯粹的家庭作坊式经营模式,其潜在的隐患较多,现归纳如下:

一、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
大多数就餐地点面积过小、卫生条件差、硬件设施欠缺;没有依据科学、营养和卫生的标准制作营养餐,不讲究用餐的营养搭配,营养不均衡,或只从口味、成本角度考虑,午餐仅限于吃饱,还做不到吃好。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时间长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将受到影响。
二、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
大多数“小饭桌”进入门槛低,从业者多为下岗、退休人员,在素养、学历和知识结构上比较低,不懂得教育学和心理学,在与孩子相处和交流时,很难在思想和行为习惯上予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当孩子的言行举止有不妥之处时,也很难及时得到纠正和帮助。
三、监管不力
无证学生“小饭桌”生意红火,安全卫生却难保障,只要有中小学,周边的居民楼里大多有“小饭桌”,基本全是家庭式经营,其中九成以上都没有卫生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健康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小饭桌”没有被纳入教育部门监管范围,卫生部门对于“小饭桌”这种新兴的行业,由于没有相应的卫生许可执行标准,目前普遍没有发放卫生许可证;而工商部门因无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原因,也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小饭桌”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正常需求,政府应多想办法办好它、监管好它。为此建议如下:

一、政府应把“小饭桌”的发展纳入民生工程
“小饭桌”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正常需求,从民生角度来说,政府应多想办法办好它、监管好它。小饭桌”服务对象是一群特殊的公众—国家的未来人力资源,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应该考虑把“小饭桌”的发展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一体实施,把它纳入小学生托管范畴,弥补小学生托管的空白。
二、  对“小饭桌”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由市、区两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政府应出台文件,规定由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商、教育、环保、公安、物价、街道和社区等八个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监管学生“小饭桌”。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小饭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对街道、社区管理人员和经营负责人进行卫生标准培训和达标指导,并对“小饭桌”消费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和卫生检查;工商部门负责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到具备合法手续的“小饭桌”就餐。此外,环保部门负责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安全及消防的检查和指导,物价部门负责对收费标准的监管,街道和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小饭桌”的基本信息。
城市发展规划部门,应提早进行研究,从群众需求、社会需要、创造价值的角度,在学校附近公共场所或校园内等相对便利的区域,增设小学生托管服务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建好后统一招标或委托非盈利机构按学生托管机构规范进行运作。
三、应大力扶持一批正规的学生托管机构
 应该大力扶持一批正规的学生托管机构,并先将这所公寓引进学校作为试点,再以点带面,让学校都可以按这种模式解决学生托管问题。让更多的家长放心,让更多的孩子受益 政府应将小学生托管机构纳入教育部门管辖,并且培养一批专业老师,定期指导、培训,再以点带面,让学校都可以按这种模式解决学生托管问题。让更多的家长放心,让更多的孩子受益。托管机构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吸取一些高校后勤食堂管理上的先进经验。
 四、政府应对“小饭桌”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贴,食药监部门要对辖区内“小饭桌”进行摸底排查,准备在学生们新学期开学前对符合规定的“小饭桌”进行公示。政府选择一些条件好的企业进行定点,并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每位学生进行伙食补贴,学生就餐实行就餐卡,财政上的补贴可按人打入卡上。让“小饭桌”变成“放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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