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78期关于增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芜湖 钟成美)

点击量:6681 发布时间:2012-06-08 11:03:10

芜湖市民建会员、弋江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医改办主任钟成美反映:“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近年来“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事件的发生,极大地降低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这些事件都说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增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所在各街道为责任片区,落实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增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各区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辖区食品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解决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流通监管人员相对缺乏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防止和减少辖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协管员可由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质监、工商、卫生签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证》上岗巡查。

二、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公示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既要引导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又要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消费者养成“绿色消费”的良好习惯。建立权威、定期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保持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和出售伪劣食品的商店名单等具体信息通过电视台或在批发市场张贴通告公布出来,一方面告诫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另一方面也提高群众的鉴别能力,将不合格食品拒之于市场之外。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行食品安全属地“长官”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畴,依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要求,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长官”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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