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74期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的建议(省直工委 王雪松)

点击量:6909 发布时间:2012-06-08 11:01:33

安徽省政协委员、民建会员、安徽省中医学院监察处副处长王雪松副教授反映: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平等、共享、参与”目标的根本途径。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使残疾人从单纯地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关系到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帮助解除其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下面就对残疾人就业状况的调查,提出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残疾人就业基本状况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社会群体,要保障他们的劳动权利,必须有特殊的保护和扶助政策。目前,我省各类残疾人总数为358.6万人左右。截止到2009年年底的统计数字显示,其中涉及到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有150万左右,城市为33.4万人,农村为111.6万人,基本实现就业的有123.1万人,其中城市14.6万人,农村为108.5万人,就业率为82.1%”。

二、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1、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社会环境。一是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文件精神,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全省每年统一招收工作人员时,原则上要将招收总人数的1.5%以上专门用于招录残疾人”政策,为残疾大学生敞开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门,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残疾人干部工作精神,扭转当前全省残疾人干部极度缺乏的得力措施。二是继续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继实行企业缴纳保障金地税代征之后,应该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保障金征收实行财政代扣,执行《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执法力度,促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三是加大现代文明残疾人观的宣传力度,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理念,逐步减少社会歧视现象。通过各种途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共安徽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对残疾人就业比较有利的氛围。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残疾人职业素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政府应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一是加大资助贫困残疾人以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就学的资金投入,资助更多贫困残疾青年接受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残疾人整体教育水平。二是加大残疾人职业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通过各级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以给予补贴或采购服务方式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服务。三是筹建一所我省特殊高等职业学院或特教学院,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使残疾人特殊高等教育与教育大省地位相匹配。

3、加大政策扶持,扶助残疾人实现个体从业。个体从业是残疾人实现就业最主要的渠道,也最符合残疾人居住分散、不宜出省离乡、身体残疾等特点。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一是建立残疾人自主创业扶助基金,为那些有项目、有技术、有创业意愿以及农村家庭经营资金困难的残疾人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体从业和自主创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要经过技术和职业培训,基本上都可以从事个体经营,获得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一些残疾人经过残联提供的手机维修培训后,大多数都从事手机维修个体经营,实现稳定就业。近年来,我省也涌现出许多自强创业的典型。二是全省公益性岗位尽可能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是专门为就业困难群体设置的重要保障措施,残疾人完全有能力胜任部分公益性岗位,应该从中受益。三是各级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把推荐残疾人就业和转移农村残疾人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加大推荐残疾人就业力度。

4、大力发展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一是出台部分商品由福利企业专营和政府、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产品等具体保护措施,促进福利企业发展。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为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二是采取公办或鼓励民办方式加快残疾人庇护工场、工疗、托养机构建设,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5、采取政策保护,解决残疾大学生就业难度大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通过高考被大学录取,我省每年考取大学的残疾大学生都在400人以上,这充分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同时,我们在调查中也无不担忧地发现,就业难已成为每一个残疾大学生心中在消除录取之痛后又一块挥之不去的阴影。残疾大学生与健全大学生相比,其求学经历无论是本人还是其家庭,所遇到的困难和付出远远多于健全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同样是青年中的佼佼者,是社会的财富,从他们能够在机会均等的高考中脱颖而出,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但在就业面前,剔除专业等外部因素,哪怕是轻度残疾都是他们就业的最直接也最致命的障碍,即使拥有硕士和博士学位,也很难得到与健全人同样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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