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68期关于规范城区文明使用车灯的建议(省直工委 康震纪)

点击量:6238 发布时间:2011-10-25 10:13:52

安徽民建会员、合肥市国资委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经济师康震纪反映:开车的朋友们或多或少都遭遇过远光灯困扰,一些司机在夜间驾驶时只顾自己行车方便,乱打远光灯,车灯“大战”引发的“光污染”已日趋严重。远光灯的强光直射司机眼睛,往往形成视觉盲区,还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据统计,发生在夜晚的汽车交通事故,约三分之一和不正确使用车灯灯光有关,并且呈上升趋势。但是许多人并没有认识到滥用远光灯的危害,除了滥开远光灯,还有一些车主对车前灯进行了改装或者更换,车灯出奇地亮,也像开了远光灯一样让人感觉不舒服,给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事实上行车中如何使用灯光,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款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第51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59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第81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但在实际生活中,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也越加普遍。

据分析,开车打远光灯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市区有些道路照明不好,不打远光看不清楚路况。二是一些驾车新手,不知道市区不准打远光或者开了远光灯就忘了关。三是对面的车先打远光晃我,我还以颜色。四是车灯改装了,满足虚荣心。五是前面的车太慢,我让他让车,否则远光伺候!六是交通太乱,打远光引起他人注意,别往车上撞。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内道路照明已经普遍较好,如何提高行车公德、文明行车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针对夜间开车滥用灯光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由于滥开远光灯的行为属于动态、瞬间行为,交管部门在取证查处时难度很大,与此同时,相关法规对这类违法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远光灯的强度如何判定也缺乏统一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司机自律。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

1、加大宣传,倡导文明驾车。在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在市区道路的醒目位置竖立相关警示牌或标语,提醒司机正确使用远光灯。通过媒体宣传,倡议驾车人严于律己,文明驾车,彻改像滥用远光灯等开车恶习。

2、从源头上抓起。加强驾驶人员行车道德教育,驾校不能只应试培训,将驾驶人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等实用知识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3、车辆年检时,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查车辆是否违规改装氙气大灯。同时,让提供改装氙气大灯服务汽修店承担连带责任。

4、交警应该严格查处这种滥用车灯的恶习, 对改装氙气大灯的,一经发现,车主须将车辆恢复原状。

5、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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