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41期关于加强城市化进程、开发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文物保护的建议(省直工委 李修松)

点击量:6694 发布时间:2011-10-08 16:04:51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委主委、省文化厅副厅长、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李修松反映: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新的一轮城市扩张也随之加速。同时,开发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也在加快。为了满足这些建设所需的土地,又不挤占18亿亩基本农田这根红线,许多地方都在拆乡并村建楼房,将小村庄、分散的村庄归并,将农民的宅基地、菜园地腾出来,充作基本农田,换取城市建设土地指标。同时,正在快速占用各处岗地、台地。而这些土地,往往都是古代遗址、墓葬分布之所。更为严重的是,为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建设速度,快速实现三通一平,不时造成文物破坏,而处于弱势的文物部门经常猝不及防,应及不暇,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再这样下去,将会导致越来越多的文物被加速破坏,无法补救。为此特建议:

第一,请国家文物局尽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将当前城市扩张、开发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文物被破坏的情况报告上来,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考虑到会有一些地方文物部门迫于压力不敢报告真实情况,建议国家文物局迅速派出几个调研小组前往重点地区明查暗访,及时掌握真实情况。

第二,建议由国务院或由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改、建设、规划、农委等部门就此下发文件,规定在上述建设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重要文物及广大农村的老房子、有特色的乡土建筑不被破坏,一般文物得到及时抢救。

第三,在城市建设、开发建设、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建立文物看护员制度,有效监督上述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一旦发现破坏文物,立即举报,文物部门及公安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第四,建立奖励举报人和保护文物有功人员的机制。

第五,加强上级文物部门对市县区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由于基层文物部门的压力很大,上级文物部门要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监督的同时,设法予以支持、保护,从而从内部畅通信息渠道,上下齐心,共同做好上述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六,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领导与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乡镇领导,就做好上述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旦出现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第七,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文化遗产保护领导组机构,将开发区管委会等充实进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和机制。

第八,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加大文物法规的宣传, 加大对破坏文物现象的曝光,促使上述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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