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民建中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向杨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量:5227 发布时间:2011-09-28 11:24:48

民建各市委、省直总支:

近日,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向杨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民建中央办公厅向民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进行了转发。要求将《决定》内容通报给各级组织,并组织会员学习杨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自觉地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履职热情,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新胜利贡献力量。

现将此通知转发你们,希望你们按照要求,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同时写好心得体会,在1110日前上报民建省委宣传部,电子邮箱:qkm888@qq.com,电话:0551-2603065,联系人:秦克明  QQ号:602502100

附:民建中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向杨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的通知》

                            中国民主建国会安徽省委会员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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