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37期农机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民建宿州市委)

点击量:5868 发布时间:2011-09-08 17:34:33

民建宿州市委反映: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价高质优的多功能新型农机成为农民抢购的对象。一些新型农机开始进入农家。农村的农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开始出现由小型单一机械向大型多功能机械转变。这标志着农业机械化进入新的阶段。

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农机补贴确实促进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补贴范围方面:首先是农机补贴覆盖范围不广,补贴名额少,覆盖面不广。由于补贴名额有限,很大一部分农民的购机补贴需求得不到满足,并且需求大于供给。再就是补贴机型少。农民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小,易形成供货商的垄断。从补贴范围看也不够宽泛。在对农户和农机大户的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户认为补贴的农机具的范围太小,应增加优势农产品加工机械的补贴。二是在价格方面:农机价格被随机抬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包括同类产品各省市区之间价格不同。由于各地农业发展情况、经济实力不一,农民选产品在不同地区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也不尽相同,导致出现倒买倒卖机具的现象。补贴机具与非补贴机具价格不同。同款机具,补贴和非补贴的价格不同,导致流通中的产品价格混乱。如今由于一种产品出现补贴价和市场价两种价格,出现倒卖补贴机具的现象,扰乱市场正常经济秩序。补贴的农机价格普遍高于同款非享受补贴的机具,同款产品,享受补贴的价格就高,不享受补贴的价格就低。如果农民到价格低的其他经销商而不是指定的经销点买,就不能享受国家补贴。三是在质量、售后服务和培训方面:农机补贴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也不尽人意。一些地方对农民的售后培训没跟上,农民不熟悉新机操作规程出现机具操作故障频繁、经营入不敷出甚至出现亏本的现象。另外,一些地方农机部门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开设田间课堂为农民检修农业机械,不能帮助农民解决缺机械、缺技术的难题,影响了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进程。个别经销商在一些重要部件上以次充好,使一些地方购买国家补贴农机的农户陷入了售后服务无人答理的地步。四是在监督管理方面:有些地区农机补贴监管措施不力,存在个别农民购机后违规转让补贴机具现象。五是在农机生产方面: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使农机市场出现了补贴市场和非补贴市场,使正常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受到一定的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环境,补贴受益的是少数厂商,受到冲击的是绝大多数不能参与其中的中小企业商家。

针对目前在农机补贴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农机补贴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可将农机补贴范围扩大,覆盖大中小型,适宜于各种田块作业的各种机具。未来的农机补贴政策调整应重点向一些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满足偏远贫困农民的需求,让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民更多地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扶持。

二是通过提高政府补贴的准入门槛,加大政府补贴的额度,加快农机产业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农机化产业发展水平。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对补贴产品的价格实行跟踪管理,并对生产厂家和定点经销商加强管理,产品的价格不能高于同期、同类的市场产品价格,坚决淘汰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

四是加强和规范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督。农机部门要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检查。要监督管理服务部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不出问题,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五是加强售后服务,延长服务期限。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补贴政策可对新机具维修网点按数量、质量、服务等指标进行考核补贴;要适当延长“三包”服务期限,给农民对农机具以充足的熟练时间;要加大基层服务网点及维修网点人员的培训力度,给农机具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是农机补贴政策应考虑不同的地区差别。对以产粮区和果树种植区以及经济类作物较多的地区应有不同的补贴方案和方法,做到有针对性,真正收到农机补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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