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26期莫让农村清洁工程成为闹心工程(宿州 吴国秀 闫旭)

点击量:8703 发布时间:2011-08-08 16:24:07

宿州民建会员、淮海会计师事务所中级审计师吴国秀,宿州市政协常委、民建宿州市委专职副主委、高级工程师闫旭反映:2010年在我省开展的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全省各市都选择了一些乡镇进行试点。具体的办法是:每个乡镇配备一个垃圾压缩设备,一辆垃圾运输车,经营模式为“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

    经我们实地调研来看,发现该项工程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一、乡镇对该项工作有明显的不支持情绪。如安装积极性不高,已安装的使用效率低。抽查发现有的乡镇的垃圾压缩设备因种种原因仍在厂家未提,有的乡镇虽已安装了垃圾压缩设备,但没有使用。

   二、乡镇无能力启动该项工作。据了解,乡镇不想要垃圾压缩设备,也不想要垃圾运输车,要了是负担。因为,建垃圾站征地要钱,上级对乡镇考核时多了这项指标任务,完不成要受批评;运转费用缺,涉及到人员工资、电费、车修车燃等,如将垃圾送到县区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要付垃圾处理厂费用等等。现在零星费用是乡镇城建管理所解决的,就目前情况看无能力解决正常运转后的费用。

三、有些垃圾处理站建在居民区附近,周围居民对被二次污染有意见。垃圾随地乱倒现象突出,居民反映,气温稍高以后,苍蝇乱飞,臭味熏天。

四、村级收集垃圾运到乡镇处理没有可能。因为,农村的生活垃圾正确处理就是很好的农家肥,把村级垃圾收集到乡镇不可能也不需要。面对那么大面积的千家万户,要找多少专职的人员来打扫卫生?要支付多少钱的工资?

五、县区垃圾处理厂无能力接受乡镇的垃圾进行处理。目前,宿州市四县一区具备接受大量垃圾并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垃圾处理厂不多,解决城镇居民的垃圾处理任务已很繁重,无力接受农村垃圾进行处理。

民生工程的根本目的是利民惠民,应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投资很大的民生工程,其出发点是为了建设新农村的需要,但在一些乡镇却成了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置的摆设,乡镇干部感到闹心,部分(垃圾站附近)群众感觉烦心,大多数本应受益的群众对此漠不关心,说明该项工程还有不少亟需改进的地方。

为此建议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捡、生态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全力破解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卫生保洁难题。农村家禽牲畜建议实行集中饲养,每个村都要建有统一的猪栏牛圈,并要建有现代化的公共厕所;村子里可以实行每十户人家拥有一对垃圾桶,村民对自己家门口的垃圾实行三包,村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厕所由村聘请的保洁员打扫。保洁员每天把垃圾箱中的垃圾统一清运到村口的垃圾处理场,并进行分类处理,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对金属类、纸、玻璃、塑料泡沫制品等可回收垃圾由村保洁员变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对秸秆、剩饭剩菜、水果类、家禽粪便等可降解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沤成有机肥料还田,实现循环利用;对渣土、建筑材料等无机垃圾进行就地推埋;对破旧衣服、泡沫等不可回收且难分解垃圾以及废电池、废日光灯等有害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堆放,由乡统一运到县环卫部门处理。

对农村清洁工程,有关部门应加强调研,多征求乡镇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多倾听群众的呼声,使这项工程真正成为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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