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徽省委2011年社情民意第24期完善以旧换新政策 继续实施惠民利国(省直工委 范卫方)

点击量:7110 发布时间:2011-08-08 16:23:15

民建会员、民建安徽省委参政议政部部长范卫方反映:201061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可喜成果,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中标回收企业倒卖、虚开回收凭证、中标拆解企业将旧家电回流市场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社会上反映各不相同,部分人士认为:“家电以旧新的惠民工程由于骗补案使这项利民工程变成了害民工程。以旧换新政策肥了作假的企业,以旧换新其实在拿财政的钱补相对富的人。如果监管难以到位,政策难以完善,措施就只能终止。”笔者认为,任何政策都是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的,不能碰到问题就因噎废食。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行以来,取得的成绩和消费者拥护的态度是有目共睹的。

总结起来,该政策具有以下四点意义:第一,扩大内需,扩大就业。第二,提前排除超期服役家电的质量安全隐患。第三,使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超期服役的家电被回收,为家电整体产业的升级换代助力。 第四,重新建立回收体系扶持环保企业茁壮成长。基于以上好处,我们应该想对策堵漏洞,把这项惠民利国的政策继续实施下去。

 

一、对存在的不同问题,我们逐个分析,找到应该严格监管的关键点

1.损害消费者的三种行为

一些消费者没有吃透以旧换新政策精神,以为是商家搞的促销活动,所以就贱价处理了;收旧物的人把旧家电送到回收公司开具回收凭证,又把回收凭证以70-100元的价格出售得到差价(委托中标商店的营业员为其推销),没有旧家电的顾客从营业员手中买到回收凭证,可以享受电器价格10%的优惠;营业员促销了家电获得奖金。 在这过程中,只有低价处理旧家电的消费者蒙受了损失。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加大宣传,使广大消费者吃透以旧换新政策精神,这样消费者就不会贱卖旧家电,上述过程的三类人也无空子可钻。

2.损害国家利益的两种行为

一是回收企业虚开回收凭证倒卖、骗补。

二是拆解企业把旧家电又回流到二手市场,使一件旧家电多次享受政策补贴。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上述问题采取了行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家电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对政府部门改进措施,社会舆论广泛赞同,笔者还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1.对中标回收企业重点核查废品库存数。实际库存数应等于账面库存数。如果实际库存数大于账面库存数,说明回收时没给消费者开回收凭证或者没有把回收信息及时输入电脑。如果实际库存数小于账面库存数,说明回收企业虚开回收凭证或者把还能用的回收品高价卖出。可见盘点库存与账面是否相符是堵漏洞的关键。

1)建议每月对中标回收企业进行不低于30%的抽查。完成如此大工作量的办法是:商务、财政、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工商、质检七部门分头率队检查,检查组可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让不同的群体参与检查,是扩大宣传政策的一条途径。

2)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率。人工盘点库存耗时又不准确,可开发具有识别和计数的软件,对摄像机拍摄的库存画面,智能识别、快速计数。

3)严守保密纪律,在抽查前不走漏关键信息,以防回收企业连夜借旧家电弥补库存。

2. 监控拆解企业,不让旧家电重回二手市场。发挥物联网在监控中的优势,该物联网应具备在出入口异常变化时报警,剪切异常变动录像并汇集成重点片段映像文件,可供监控人员节省时间回放查找。以避免监控工作人员应疲劳等因素造成旧家电蒙混过关现象。

3.增加以旧换新家电的品种,延长以旧换新政策的时间。有消费者反映,像太阳能热水器这样的节能产品没纳入换新品种令人费解,还有些消费者听说年底政策要终止,有点着急。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