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民建中央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8079 发布时间:2011-04-19 11:22:38

民建各市委会、地方城市组织,省直工委:

    现将民建中央《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民建中办发字〔201112号)转发给你们。这次征文活动是今年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按照通知各项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撰写。

征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省委会宣传部电子信箱,由省委会报民建中央有关部门参评。邮件注明“2011年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征文”字样,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征文报送截止时间为

710

     联系人:何宏葆  秦克明 

联系电话:0551-2603065

     电子信箱:mjahswxcb@163.com

                                                                   

附件: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征文活动的通知

 

 民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9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创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励精图治、走向复兴的辉煌成就。为纪念中国共产党的90华诞,民建中央决定在全会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文要求

本次征文面向全体会员,以“回顾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发展成就为主题,联系历史和现实,结合身边实际,歌颂中国共产党伟大、光荣、正确,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激励全体会员以更加昂扬的精神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努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文体不限,自拟题目,要求原创并未曾公开发表。观点明确,主题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二、征文组织和征集办法

  1、各省级组织宣传部门负责本地区征文的动员和组织工作。要把征文活动纳入今年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征文一式两份(尽可能用电子版)分别发至会中央网站和《民讯》杂志社,网站和《民讯》将根据稿件情况及时选登。电子邮箱分别为:webmaster@cndca.org.cnmx@cndca.org.cn,邮件标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等,以便联系。

  三、征文评审及奖励

  本次征文截稿日期为731,会中央届时将组织对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民建中央办公厅

 

                             2010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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