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经歙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第34次会议通过并任命:民建会员毕向荣同志为歙县人民法院王村人民法庭副庭长;3月3日毕向荣同志在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领导组会议上,根据个人先进事迹、网投票数等综合考评,又被确定为10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之一。